为践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鲤城生态环境局在原有基础上又再次提升,缩短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长。根据《泉州市生态局关于报送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提升情况的函》的相关要求,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承诺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同时,继续优化内容审批流程,充分利用各业务科室、执法大队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互通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提升审核效率。
二、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事项仅保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项申报材料,确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表的作为报告书(表)的附件,不再单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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