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0-09-02 14:18 浏览量:1


       内容
单位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重点普法对象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区自然资源局

《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测绘法》《矿产资源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森林和野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机关内部工作人员

11月底至3月底,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宣传活动,通过微信转发和深入单位街道社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发出全面禁食野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325日至31日,结合森林防火防控督查,以“爱鸟周”为活动契机,开展“同心呵护鸟类,共建美好家园”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鸟类保护宣传资料,倡导爱鸟护鸟,树立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3315日至4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宣传。通过宣传有关决策部署,森林防火正反面典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并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2万份到江南、金龙、浮桥、常泰四个街道办事处进行发放、张贴,全力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63日,组织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邀请闽东南地质大队副总工程师王仕彬为全区各街道、有关区直部门、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等近50人授课。

5625日“全国土地日”,通过组织学习,微信文章推广、分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相关知识。

6124日,国家宪法日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16月份,区自然资源局联合金龙街道深入挂钩社区(玉霞、赤土)和社区民警开展进居入户、综治平安宣传、矛盾纠纷摸排化解;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推进平安鲤城创建。 

27月份,区自然资源局联合赤土、玉霞社区进居入户,开展创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进行创城知识问卷调查,并将《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汇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汇编》等宣传材料发给社区居民,普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