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时间:2022-11-30 15:41 浏览量:1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对裁员率符合条件但上年度存在欠费的企业(单位),在企业(单位)自愿补缴欠费后,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将给予发放稳岗返还,补缴后请及时联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返还比例按现行规定执行。2022年12月31日前未补缴的视同放弃享受该政策。

联系地址:打锡街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09室

联系电话:22176692

人:小黄

 

附(供参考):1.《疑似2021年度存在欠费人员的企业(单位)名单》。

2.《2021年度新成立未正常缴费企业(单位)名单》。

 

鲤城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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