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司法局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3-09-25 10:05 浏览量:1
泉鲤司〔2013〕24 号

鲤城区司法局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整顿
活动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区司法行政系统作风纪律建设,切实解决在
履行职能和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从
9 月23 日至10 月31 日,在全局所有干部职工中开展为期1
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专项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日常效能
督导检查和教育学习为抓手,加强效能问责问纪问效,坚持改
进“四项作风”,进一步推进全局效能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
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
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严肃、效能严谨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基本目标
以治理“庸、懒、散”现象为突破口,集中1 个月的时间,
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作风
纪律专项教育,着力整治单位存在的纪律涣散、效率不高、执
行力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使司法行政队伍面貌得到明
显改变,纪律性明显提高,效能意识明显增强,以良好的机关
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高效的行政效能、优质的服务环境,
为全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三、主要内容
本次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
育、效能建设、“八项规定”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等主
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重点抓好日常考勤制度是否完善、请
销假是否按制度规定执行、上班时间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将办
公电脑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是否良好、限
时办结是否到位等机关作风纪律和效能制度的落实。
四、整顿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鲤城区司法局作风纪律教育专项整
顿领导小组”,由局长苏春阳任组长,副局长童双燕、主任科
员周华锋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司法所所长、区法律援助中心负
责人、局办公室负责人及部分机关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挂靠局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华锋同志担任。在活
动期间,成立专项督导小组,由局长苏春阳任组长,主任科员
周华锋任副组长,谢森涛、翁静罡、庄燕燕等3 位同志为组员,
负责专项督导,每周不定期到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个机
关各股室开展督导1 次。
2、教育学习。从9 月23 日起至 10月 23 日,开展为期一
个月的效能专项教育学习。以区效能建设相关文件及效能建设
责任制度、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为学习内容,在每周周例
会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开展1 个小时的集中专项学习。各司
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周自行组织1 次专题学习教育。
3、自查自纠。一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由督导小组牵头,
针对:(1)是否存在考勤、请销假制度不执行,对制度置若罔
闻的问题;(2)是否存在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
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3)是否存在上班自由散漫、
工作不在状态、工作纪律松懈的问题;(4)是否存在上班时间
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办公电脑中存在非办公软件、串岗脱
岗、泡茶聊天的问题;(5)对待来访来办事群众,态度粗暴、
语气生硬的问题;(6)对于该按时、限时办结的事件、案件是
否及时办理等6 类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存在
相关问题的责任人督促其主动纠正改正,如情节严重的由局领
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强化人员去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
常考勤及人员去向牌更新工作,在每个工作日早上8:00、下
午2:30(夏季为3:00)在签到簿已到人员最底格划一道横线。
未按时到岗人员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并核实去向,督促其尽快到
岗,并在签到簿注明事由。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或休假应事
先向办公室申报、登记。在督导检查过程中若发现迟到、早退、
脱岗、离岗(未向办公室报备)等违反制度现象,由办公室向
相关分管领导反馈。三是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要遵守所
在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考勤、请销假、办公场所相关工作制
度,各司法所负责人、法援中心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
检查、督促本司法所、本中心工作人员落实日常签到考勤、请
假销假、办公场所相关工作制度,对于违反规定制度的行为及
时予以纠正改正,对于每台办公电脑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清
理,卸载非办公软件。
4、落实反馈。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司法所和
法援中心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查找问题的症结和根源,
对症下药,根据“八项规定”、“马上就办、办就办好”、限时
办结等相关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
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各司法所和法援中心要
把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局办公室,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
实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要
从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此次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整顿活动,
积极配合和统一到整顿活动的各项工作安排上来,把此项工作
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2、力求实效。通过此次整顿活动增强全体司法行政人员的
效能意识、纪律意识,促进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作风转变、工
作效能提升,对存在的问题要切实进行整改,把工作做实做透,
力戒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确保工作成效。
3、落实惩戒。在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局专项
督导小组将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督导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
个人,予以当场指出并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局领导
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鲤城区司法局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名单

                                        鲤城区司法局
                                      2013 年9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