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鲤城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时间:2017-03-06 11:49 浏览量:1

泉鲤司〔20179 

 

关于印发2016年度鲤城区司法行政

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6年度鲤城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鲤城区司法局  

201736 

 

2016年度鲤城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鲤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认真谋划和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取得荣誉: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协会评为“2016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64月,鲤城区获评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人民调解: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271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246件,调处成功率98%

社区矫正: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04名,累计解除矫正657名,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7名,其中缓刑133名,假释8名,暂予监外执行6名;共收到委托调查评估函60份,因居住地不符退回20份;出具调查评估报告40份(其中建议适用社区矫正38份,不建议适用社区矫正2份),发出警告决定书14份,提请撤销缓刑建议2份,收监执行建议2份。

安置帮教:共有刑释解教人员583名(均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100%,帮教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法制宣传:全区共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36场次,组织法治文艺演出4场次,开展8场次模拟法庭巡回竞赛,组织法律宣传活动56场次。设计播出普法视频2个,建设掌上法治鲤城服务平台矩阵53家,推送信息124条,206年度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80%

法律援助: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2件,其中民事407件,刑事63件,行政2件;接待咨询401人次;免收法律服务费188.8万元;挽回损失1210万元。

二、重点工作

1、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创设。在发挥好现有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基础上,不断扩大覆盖面,延伸调解领域,推进泉州市水果批发市场调委会、南益鲤景湾物业纠纷调委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创设,将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纳入调委会,借助其知根知底、易找矛盾关键、相互间便于沟通等特点,以行内人管行内事,局内人解局内结,妥善化解纠纷。

2、开展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试点。通过实地走访勘验,综合考量软硬件等情况,遴选出16个社区作为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创建工作试点,并根据各试点社区实际,结合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投入近5万元经费,统一制作司法行政工作室(调委会)相关标识、牌匾等。鲤城区首批16个司法行政工作室已于7月中旬建设完成。

3、多元化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监管。一是推行多元化教育。继续发扬具有鲤城特色的“社区矫正林”主题公益劳动教育模式,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人员到龙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播种希望,重塑新生”主题植树活动、“粽叶飘香情意浓心系孤寡献爱心”、 携手泉州义工俱乐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联合举办“关爱环卫工”系列活动等公益服务活动;二是制作《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片》视频资料。以短片的形式告知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相应的规章制度,让其明确身份,自觉接受教育矫正。

4、开展“O2O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动员律师所主动作为,采取一个律师所承担一个街道所有下辖社区的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解决律师流动性强和主动性不足的实际情况。全区79个社区已全部完成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工作。二是探索基于互联网+思维下的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与法智星公司联合开发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采取微信服务号的形式,群众可直接通过微信扫码关注服务号后,得到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将发送到每个试点律师的手机端口,试点律师通过律师端口进行响应并解答。目前平台关注群众16657人,解决群众法律咨询619人次,群众满意度100%

5、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好的做法和经验,下发《关于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上“六五”普法薄弱环节的短板,寻求普法的新方式新方法。召开“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七五”普法规划修改意见和建议,结合鲤城区实际,制定出台鲤城区“七五”普法规划。1014日,联合区人大在芳草园广场举行人大换届选举宣传日活动暨“七五”普法宣传月启动仪式。129日召开鲤城区“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区“六五”普法工作,部署了“七五”普法工作。

6、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一是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制定下发《关于申报鲤城区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召开鲤城区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联络员工作座谈会,稳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建设,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持续深化法治鲤城建设。二是培育法治鲤城微官网活动品牌。启动鲤城区“七五”普法“互联网+”法治宣传重点项目——掌上法治鲤城服务平台,创新新媒体运用模式,实现一站发布多站同步的全区法治宣传资源共享平台的开发和运营,初步完成了101家法治示范单位微官网站集群云平台、公安在线百姓联防云平台集群、掌上街道社区居委会集群云平台,集合公检法司、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共同打造方便群众指尖办事的法治政府手机便民平台。

三、业务工作

1、认真落实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一是制定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由区综治委于4月份进行转发,有效提升活动的号召力,增强了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实施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通过个人自评,层层审核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星级评定。目前,共评定出星级调解员217名(其中初任调解员38名,一星级调解员25名,二星级调解员154名,三星级调解员6名,四星级调解员3名,五星级调解员1名)。

2、加强矫正监管制约。一是以联合检查和半年检查为依托,做好省厅迎检前自查自纠。76日—715日,联合区检察院开展上半年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727日—81日,开展半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检查。通过检查,将每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记录在《社区矫正工作检查记录》中,并发至各司法所,要求其认真落实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梳理工作档案,对于档案资料进行再优化,再整理,新增修改了《矫正小组集体研究记录表》、《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集体讨论记录表》、《管理级别变更审批表》和《矫正方案》等,进而方便司法所日常开展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投入3万元建设社区矫正档案室,邀请区档案局专业人员到区局指导,结合《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办法》(闽司〔2013302号)文件要求,对全区400多份社区矫正个人档案按照解矫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清理组卷和整理归档,并将之转移至社区矫正档案室进行分类存放、集中保管,实现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3、突出重点对象普法实效。一是在中学组织召开第五届鲤城区青少年模拟法庭巡回教育活动,近6000名中学生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启动青少年“互联网+普法”活动,在各中学建设法治学校微官网,提供一站发布多站同步的普法功能和技术支持,建成我区青少年普法网络集群。二是成立社区维权社,培养社区居民“法律明白人”。 围绕“一个总目标、一个核心、一支队伍、四项服务载体”,即以构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总目标,以服务社区居民法律需求为核心,依托鲤城区党员先锋法律志愿服务队,培育社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区法律服务便民集市日、一家一户法律明白人培训班、24小时社区法律连线服务四项服务载体,引导每个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三是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鲤城区实验小学金山校区建成鲤城区首个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行鲤城区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努力打造覆盖面广、互动性强,集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提升在校师生法律素养。进一步推进泉州六中等区级八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展示厅、普法长廊、普法展馆的建设。筹备建设芳草园法治文化公园,完成效果图设计和预算方案。

4、强化法律援助窗口便民服务。实行绿色通道,简化受理审批程序,重点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中心窗口配置医药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少数民族优待服务窗口”,实行“四个一”、“三优先”服务。设立区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无偿为计生困难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对辖区内需要维权的计生困难户,由计生协会开具介绍信,中心免于审查经济条件。

四、队伍建设

1、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召开“两学一做”支委会专题会议和全体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印发鲤城区司法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对各个阶段专题学习工作进行部署。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定印发《鲤城区司法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按照“五抓五看”要求,明确局班子和司法所所长、各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周例会、季度督查、下所走访等工作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经常性“敲敲警钟、拉拉衣袖”,做到防微杜渐。

3、培育标兵实现典型引路。注重培育和挖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先后涌现出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最美身边普法人童双燕,全国模范司法所长马云珠,全国调解能手陈唯凯等一大批全国、全省先进人物,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

4、严肃纪律严格督查。建立区司法局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健全党风廉政岗位风险防控体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纳入年终述责述廉主要内容和年终实绩公示内容,切实做到主体明确、责任到人、担责有力、问责有效。针对党风廉政风险较大的社区矫正工作,采取定期联合区检察院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工作督导、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将风险降到最低。

五、存在问题

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调委会设置独立调解室较难落实。我区大部分社区 (特别是开元、鲤中、海滨、临江4个街道所辖社区)办公场所本身有限,现有场地均为计生工作室、青少年书屋(绿色网吧)等具有“硬指标”的功能室,难以腾出空间。二是“调解有一套”线索报送工作存在纠纷当事人不愿意在电视上、涉及隐私不愿曝光、调解程序启动后来不及报送等原因,我区今年尚未报送“调解有一套”线索。

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收监难。罪犯收监时存在派出所配合力度弱,常以协警配合;罪犯身有疾病时看守所拒不接收,并要求带至医院检查;罪犯无法收押时,无任何措施等情况,如集中清理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我区仍存在2名罪犯无法收监情况;二是病情审查较难。按规定,司法局每季度要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资料进行审查,但因缺乏专业人士,此项工作难以保证,同时每年度对上述人员集中进行病情审核,但仅仅依靠病情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却容易存在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但看守所不收押等现象。病情审核小组的专家的车旅费、误工费等必要补助难以落实,容易造成积极性不高。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普法工作原则没有充分落实,个别部门和单位仍缺乏“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普法工作深度不够,对法律基本精神和内涵、法律具体操作和应用、法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还有所欠缺,重部门法轻基本法、重权利轻义务的情况仍然存在。三是执法与普法仍没有较好地相连接,普法教育还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律援助工作:案件补贴调整后的标准与律师案件收入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律师积极性不高,案件指派困难。

六、下阶段工作计划

1、继续深化“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完善“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继续加强多元化行业性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2、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规划。继续组织实施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实施好“新媒体法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大力推广“掌上法治鲤城”微信公众号。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成立全区“七五”普法讲师团。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3、全面铺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全面铺开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工作指导监督。

   4、积极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请销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和干预过问社区矫正工作登记制度,建立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明确司法所所长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管、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