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司法局打造“1+2+N”公益服务模式,推动社区矫正监管新发展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4-02-21 09:25 浏览量:1

  鲤城区司法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积极探索出鲤城区“1+2+N”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模式,打造鲤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品牌,全面提升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水平。 

一、创建“一支队伍”,集中服务力量

  精心谋划,主动靠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沟通泉州市圆梦义工服务中心、泉州市爱在路上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活动共建,下发《关于成立鲤城区社区矫正公益服务队伍的通知》,由专业社工组织参与、指导开展社区矫正公益服务,培育一支由社区矫正对象组成的公益服务队伍,针对鲤城区域特色、社区矫正对象特长开展针对性公益服务,切实提升教育矫正的质量。

  

  

二、搭建“两个站点”,优化服务保障

  靠前服务,联合泉州市圆梦义工服务中心、泉州市爱在路上志愿服务队在鲤城区新、老城区各自打造一个公益服务站点,内部统一配备休息桌椅、空调、饮用水、充电器以及应急药品、报刊书籍等物资,驿站每日安排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志愿活动,为来鲤旅游人员及户外劳动者提供便捷服务,同时配合开展烟头不落地、规范停车、文明引导等日常便民服务,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更好的融入社会。

三、整合“N种形式”,延伸服务触角

  充分利用鲤城现有特点及资源,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特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 

  一是社区矫正+守护世遗,开展宣传保护公益行动。联合鲤城区检察院、鲤城区文旅局印发《鲤城区社区矫正对象文化遗产志愿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指导组织对象到世遗点开展文明劝导、知识讲解等活动,2023年来共累计开展12场次“守护世遗 宣讲古城”志愿服务活动,100余人次参与其中,有效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二是社区矫正+传统节日,开展专项主题公益行动。在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公益活动,培养社区矫正对象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其自觉回馈社会。 

  三是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开展绿色公益行动。在植树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鲤城区社区矫正林”开展以爱绿护绿活动;引导司法所在各自建立“包巷制”,每个所负责对应一条街巷,由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卫生打扫、文明劝导等活动;针对台风“杜苏芮”对我区造成的影响,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投入灾后恢复工作,最大化发挥社区矫正的社会作用,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劳动观念,增强自律意识和文明意识。 

  四是社区矫正+个案管理,开展针对性公益行动。每月组织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参与道路交通劝导活动,今年来累计共组织80余人次参与;结合预防再犯三类犯罪专项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诈宣传,累计共有60余人次参与。

  

  鲤城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鲤城区“1+2+N”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模式,实现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实现社区矫正“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矫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