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4年度鲤城区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陈东辉 报送时间:2024年4月9日
内容 单位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责任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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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责任清单 |
个性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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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
全局干部职工、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执法对象、社会公众 |
卫健综合监督与应急股 |
黄玺鸿 |
2235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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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中医药法》等 |
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 |
医政与中医药股 |
李志泽 |
22355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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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 |
育龄夫妻 老年人 |
老年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
林巧惠 |
22355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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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法》 《福建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 |
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妇女、儿童 |
基妇股 |
林婷婷 |
22355860 |
备注:1.联系科室只需填写一个主要科室即可。2.共性责任清单中有的内容个性清单不再体现。
附件2
2024年度鲤城区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陈东辉 报送时间:2024年4月9日
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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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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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 |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 |
加强卫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
1. 一季度结合“结核病日”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及培训活动 2. 二季度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通过开展讲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线上咨询等方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3.二季度结合“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广泛宣传《献血法》,营造全社会无偿献血的氛围。 4.三季度结合“中国医师节”以及“中国好医生”“最美医生”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医师法》、《护士条例》,广泛报道医务人员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全社会更好理解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务人员,增强依法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自觉意识、法治意识。 5.在“5.29”、“7.11”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宣传; 6.四季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普法宣传活动。 |
1.联合街道、医保分局、总工会及有关媒体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2.12.4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多样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组织局领导干部线上观看旁听庭审。 |
卫健系统各医疗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局微信公众号、局官网等 |
无 |
备注:1.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
2.根据《鲤城区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区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高新区、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次。3.机关内部学法活动、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三项请注明时间、内容和形式。
附件3
2024年第 季度鲤城区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开展情况汇总表
计划开展时间 |
计划项目 |
开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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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季度 |
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民法典》 |
完成,*月**日,党组中心组在***以会议形式学习《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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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季度 |
《**法》专题讲座 |
完成,*月**日,通过**方式学习《**法》。 |
因特殊原因,***无法做专题讲座,改为**学习。 |
3 |
全年 |
在执法工作中宣传《**法》《**法》《**法》法律法规 |
持续进行中,一季度在执法工作中口头宣传部门《**法》《**法》《**法》***人次,分发***份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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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计划项目只需填写已列入普法计划的项目,各单位是否按时报送及开展相关情况将作为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