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表
时间:2018-09-30 16:36 浏览量:1
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表
序号 案号 当事人 承办股室/单位 案由 处理结果 执行情况
1 泉鲤建罚[2018]第5 福建青穆景观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鲤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福建青穆景观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盛世城品园林景观项目施工现场未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一)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一)的规定进行查处。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2.处罚款20000元人民币。
已履行
2 泉鲤建罚[2018]第6号 三明广安建筑设备租赁设有限公司 鲤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三明广安建筑设备租赁设有限公司在星龙总部大厦项目拆除1部塔式起重机,拆除该设备前未按规定办理拆除告知手续的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五)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1. 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
2. 警告;
3. 处罚款15000元人民币。
已履行
3 泉鲤建罚[2018]第8号 泉州福隆置业
有限公司
鲤城区住建局
建设工程管理股
泉州福隆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宝嘉誉峰花园8#-13#、15#及地下室项目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未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六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六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1.责令建设单位立即改正;
2.对建设单位处罚款1万元人民币。
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