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公开选定
房屋补偿基准价评估房地产价格
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泉鲤建〔2018〕266号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17〕28号)的规定,拟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应当选择5家以上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益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准价评估。
为做好中心市区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工作,2018年9月30日,房屋征收部门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发布《关于中心市区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公开招选房屋补偿基准价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泉鲤建〔2018〕210号),并在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公告,截止2018年10月12日下午17:30,共有8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并符合报名条件。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公开开标,8家评估公司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经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5家评估机构中选作为中心市区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因依法中选的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不能协商推举牵头估价机构,经现场随机抽取确认1名牵头估价机构,具体中选的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分别如下:
1、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2、泉州中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4、福建明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5、泉州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其中牵头估价机构为泉州中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