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23〕8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1
    浮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浮桥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3-03-21 09:47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部门:

      清明将至,受近期连续干旱天气影响,野外可燃物载量激增,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火源点多面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春季和清明节期间防灭火的部署要求,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严格落实辖区“林长+警长”制度,各级林长和警长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社区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社区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清明节前要开通广播宣传,在各扫墓祭祀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在公路沿线悬挂横幅,安插宣传彩旗,张贴宣传标语。3月25日前要通过网格群、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开展一次防灭火宣传,既要宣传防灭火日常科普知识,也要宣传各地案例及肇事责任等。针对特殊人群、重点领域,要做到宣传教育进居入户。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大手拉小手”行动,通过学生群体将防灭火宣传教育带回家。(街道农办、各社区)

      三、严禁火种进山。按照“林长+警长”的模式,清明期间(3月25日-4月15日),在辖区内设置仙景、岐山、仁美、金浦四个检查点进行检查(详见附件),街道和社区林长、警长和护林员要严格落实驻守检查、宣传引导等防灭火职责,整合社区志愿者队伍统一调配使用,劝阻群众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区,并安排人员对重点地段进行巡查,对进入林区扫墓祭祖的人员进行跟踪管控。确保“山上有人巡,路口有人守,山边有人管”。(驻居干部、派出所、街道城管办、街道民政办、各社区)

      四、加强实地管护。各社区要严格落实林长制有关要求,林长要组织巡查队伍,负责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清除上山沿线路段和墓群周边枯草等可燃物,涉林重点部位要提前开沟设立防火带,并组织人员到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灭,堵塞漏洞,防范于未然。(各社区)

      五、加强物资保障。街道安办要落实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调度,各社区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微型消防站物资要补充齐全,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物资清点和查验,及时更新、增购防灭火物资。要落实驻守人员的基本工作和生活保障,按照标准列入社区报支范围。(街道安办、各社区)

      六、加强值班调度。清明节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清明祭扫期间(3月25日至4月15日)施行微信零报告制度,各社区每日下午5时通过护林员群报平安,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街道值班人员要强化信息跟踪报送,及时联系宣教部门关注舆情,挖掘防灭火先进典型,把握舆情主动权。(街道安办、宣教、各社区)

      以上工作请各社区、街道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辖区清明祭拜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对因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问题的责任人员和肇事人员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浮桥街道2023年春季暨清明期间防火任务分解表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浮桥街道2023年春季暨清明期间

    防火任务分解表


      

      单位

      值班时间

      驻守任务

      派驻人员

      后勤保障

    仙景(新步、坂头配合)

      325-415

    引导落实上级禁火要求,防范火险,及时报送信息

    社区挂点领导总协调。3个社区各1人,城管1人,派出所1人,驻社区干部协助。

    仙景社区落实水、午餐等必要后勤保障,经费按程序报支。

    岐山(仁美和岐山路口)

      325-415

    引导落实上级禁火要求,防范火险,及时报送信息

    社区挂点领导总协调。社区2人,城管2人,派出所1人,驻社区干部协助。

    岐山社区落实水、午餐等必要后勤保障,经费按程序报支。

    金浦(麒麟山安息堂路口)

      325-415

    引导落实上级禁火要求,防范火险,及时报送信息

    社区挂点领导总协调。社区1人,城管1人,派出所2人,驻社区干部、民政办协助。

    金浦社区落实水、午餐等必要后勤保障,经费按程序报支。

    农办、民政、宣教

    落实上级防灭火宣传教育,高音喇叭、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横幅等。

    安办

    落实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协调督促各口按要求落实防灭火工作,督促重点社区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对接区安办应急处突。

    派出所、城管办

    协助社区落实好上级禁火要求及各个检查点的工作。

    各挂点领导和驻居干部

    督促社区落实防灭火宣传工作,确保宣传进网格、进居入户。

      

    备注:各社区要结合居民“祖墓”分布情况,积极应对,主动到墓地路口配合开展劝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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