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2400-2017-00016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17]32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4-11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浮桥街道再生育审批小组,对再生育的审批工作实行集体讨论,由组长签发决定。
一、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晶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刘楠榕(街道卫计办主任)
杜金良(街道卫计办副主任)
谢雪红(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
许万红(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
二、本小组审批权限:
按区卫计局所委托的再生育审批权限行使,即《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再生育审批项目。
三、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生育服务证》发放管理制度,指定刘楠榕同志为具体的办证人员,建立二孩领证花名册,连同再生育审批表、证明材料、承诺声明等审批相关材料存档,保存期10年。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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