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0100-2021-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21〕6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18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浮桥街道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浮桥街道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方案
为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措施。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在全街道的住宅小区范围内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重点整治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行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并按防火规范要求或灭火救援需求分阶段增补室内外消火栓。
三、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
四、治理措施
1.集中划线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要督促其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社区要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2.集中组织清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盖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3.集中执法整治。街道安监办、城管办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
五、职责任务
各社区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发放和张贴通告,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开展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社区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浮桥执法中队负责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拆除、整治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建筑,整治在单位和小区内部及周边消防车道上乱停乱放、占道堆物、设摊经营、户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
六、工作步骤
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行动从即日起至四月底结束。
1.集中摸排阶段(即日起至2月21日)。各社区按照属地原则,配合消防、住建、供水等部门,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摸排老旧小区底数并登记造册,分析研判老旧小区火灾风险,联系灭火救援实际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建立整改措施。
2.集中清理、执法整治阶段(2月21日至3月30日)。各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劝导并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对不服从劝导、拒不整改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联系集中执法小组开展集中执法整治。
3.集中改造阶段(3月30日至4月30日)。依托区住建部门现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结合建立的整改清单,对老旧小区内消防车通道、室内外消火栓进行改造。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及各物业公司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突出老旧小区的整治重点和共性问题,细化整治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及各物业公司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参与,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开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集中治理行动。
3.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查处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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