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7-3000-2020-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海工委〔2020〕7号
- 发布机构: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0
各社区,机关有关部门:
南环路欣佳酒店“3·7”房屋楼体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影响恶劣、教训惨痛。这起事故,暴露出房屋结构安全管理、“两违”建筑治理、建筑功能擅自改变查处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发明电〔2020〕21号)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现将《海滨街道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滨街道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房屋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5号)、《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20〕24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0〕17号)、《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发明电〔2020〕21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拉网式摸底排查、隐患处置,建立房屋建筑物合规、安全数据库。分轻重缓急,危险先排,安全问题先解决,分类处置一批历史存量“两违”建筑,新增“两违”建筑一律拆除,坚决遏制房屋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改变结构和使用功能等乱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场所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
2.利用民房、旧建筑物(含厂房、公共建筑等)改造从事商场超市、文创娱乐、旅馆民宿、餐饮酒吧、群租公寓(房)、托管培训、医疗美容、幼儿园、养老托老、电商经营等经营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
3.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包括位于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4.去年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处置的6栋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三、重点问题
1.“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特别是钢结构建筑;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建筑;
4.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
四、工作安排
采取分步骤、分等级、分措施的排查整治模式,实行房屋隐患色块标示管理(“红色”代表重大危险级、“黄色”代表一般危险级、“绿色”代表暂时安全级),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处置一批重大危险房屋,逐步整治一批一般危险房屋,全面消除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具体步骤按“排查、处置、验收”三步走模式:
(一)隐患排查
1.排查步骤
(1)前期准备。配合区政府委托的测绘队,按照排查要求,由测绘队出具社区地形图,社区配合测绘队对社区地形图进行分界,并初步摸排房屋结构情况,由测绘队根据房屋结构分类出重点摸排对象。
(2)摸排建档。由街道挂钩社区党政领导牵头组建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实行网络化管理,每个网格由区直挂钩部门工作人员、街道下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区下派专家组成社区网格摸排小组,责任到人。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按照测绘队出具的地形图及摸排房屋结构情况开展排查活动,细化摸排“红色”、“黄色”、“绿色”类型房屋,按照摸排情况建立“一栋一档”,并登记造册。同时,根据轻重缓急,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摸排一批重大危险房屋。
(3)色块标示。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摸排建档完成后,摸排情况提交派驻我街道的测绘队,由测绘队对原房屋色块类型进行调整标示并造册。
(4)存疑分类。对于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提交街道综合协调组,由街道综合协调组提交区综合协调组,协调区技术保障组安排专家进行会审;仍无法判断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5)反向比对。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的摸排结果经街道挂钩社区党政领导、社区主干签字确认后,应与2019年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数据进行比对,如发现原排查信息有误的,应及时更正并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
(6)汇总存档。上述5个步骤完成后,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应将房屋档案报街道综合协调组汇总、存档。
2.色块标示分类
(1)“红色”:代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存在较大社会危害性,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要第一时间采取撤离居住人员、封房警示等处置措施。
主要包含以下七种类型的建筑:
①“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
②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
④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⑤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⑥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⑦2019年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处置的6栋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2)“黄色”:代表存在一般危险或一般社会危害性。业主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3)“绿色”:代表暂无危险或未发现社会危害性,可继续正常使用,由业主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3.排查要求
(1)街道行动指挥部召开专题培训会后,街道党政领导、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积极、认真、主动学习《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手册》,提高排查人员技术能力。
(2)摸排过程中,如发现属“两违”建筑的,报送街道综合协调组同步录入福建省“两违”信息平台,并由街道城管中队组织依法查处。
(3)各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在收到街道大数据分析组发送的可能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信息后,要立即组织辖区各网格摸排整治小组现场检查、核实,初步判断房屋安全隐患情况,并拍照取证,逐一登记造册。
(4)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各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摸排等情况进行通报晾晒。
(二)分类处置
1.“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实施加固补强,补强过程由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安排专人全程监督。整治完成后,各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应组织社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对无法加固补强的,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应当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街道城管中队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相关手续不齐全的,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可靠性鉴定,鉴定评级不符合标准的,由街道行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上报区行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组织有关部门撤离人员,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修复过程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完成后由街道综合协调组、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安全确认。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由街道行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上报区行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协调相关部门责令业主限期恢复原状。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破坏承重结构的群租房等,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督促业主退租和整改。装修破坏结构的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修复过程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完成后由街道综合协调组、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拒不整改的,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组织实施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由街道综合协调组报送区综合协调组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当事人三日内自行拆除违建,消除安全隐患;当事人拒不拆除的,由街道综合协调组组织执法力量予以强制拆除;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由街道行动指挥部协调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恢复原状后,根据原破坏程度,可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对改扩建厂房破坏承重结构的,由街道行动指挥部协调区住建局、城管局责令、监督业主进行整改,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配合,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完成后由街道综合协调组协调区住建局、城管局配合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组织验收,并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责令产权人恢复原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修复过程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完成后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对拒不整改的,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组织实施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拒不整改的,由街道行动指挥部上报区行动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上报区行动指挥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由街道综合协调组组织执法力量一律拆除,对拒不撤离危房的人员,由街道行动指挥部协调公安机关强制带离。
7.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由街道综合协调组报送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业主或经营场所实际使用人立即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纠正后,经街道综合协调组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符合消防安全使用条件的,方可投入使用。
8.其他特殊情况建筑。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调查特殊建筑历史建成原因报送街道行动指挥部,由街道行动指挥部结合古城保护、城区改造等措施提出进一步处置意见,上报区行动指挥部研究。
(三)处置验收
1.需进行整体拆除的房屋。由街道行动指挥部协调相关执法力量组织实施,并提请区行动指挥部组织赴现场审核确认。
2.需进行局部拆除或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房屋。整改后,由街道行动指挥部牵头,组织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专家(至少两名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结构专家)进行验收,并提请区行动指挥部审核确认。
3.需进行加固补强的房屋。整改后,由街道行动指挥部牵头,组织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专家(至少两名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结构专家)进行验收,并提请区行动指挥部备案。
4.需要消防安全整改的房屋。整改后,由街道综合协调组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验收。
5.社区总体验收。各社区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后,由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提交总体验收申请,由街道行动指挥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区行动指挥部审核确认。
五、责任分工
1.房屋业主及承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有自查自纠和配合整改的主体责任。
2.属地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承担专项行动的直接责任。街道挂钩社区党政领导、社区主干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的直接责任,负责发动社区、群众、业主开展自查自纠。
3.社区网格摸排小组: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负有发动群众、直接参与的具体责任。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行动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党工委、办事处成立海滨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由党工委书记欧阳春担任总指挥长,办事处主任黄伟民担任第一副总指挥长,其他党政领导担任副总指挥,下设综合协调组、大数据分析组、司法保障组、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宣传工作组、资金保障组、技术保障组、督促检查组、摸排整治工作组等10个专项工作组(详见附件1)。各社区要相应建立工作机构,社区摸排整治工作组、社区网络摸排整治小组,机关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强化街道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二)强化技术保障。由街道技术保障组牵头,与区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对接,为社区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三)开展数据分析。由街道城管办牵头,与区行动指挥部大数据分析组对接;负责做好图斑比对、违法信息推送发布;做好房屋安全信息收集、建立数字档案、运用管理等工作。
(四)落实资金保障。街道财政所要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房屋结构排查认定、房屋安全隐患检测鉴定、组织实施强制拆违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效能督查。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追溯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要分别开展一线巡察、一线考核。巡察结果、考核结果和督导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效能问责和党纪政务处分。
(六)设立举报电话。街道城管办、各社区要设立举报电话、公开举报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举报线索。鼓励群众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随手拍等形式上传图片,简单列明安全隐患情况及地点。
(七)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各项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3月31日前,街道要组织联合执法,强制拆除2~3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建筑,进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形成有力有序的工作声势,加快工作推动。
七、其他
本方案为确保房屋安全可靠性使用,不作为房屋合法性的确定依据。
附件:1.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2.各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明细表
3.鲤城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
4.鲤城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5.鲤城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附件1
海滨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 长:欧阳春 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总指挥长:黄伟民 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指 挥 长:王云舟 人大工委主任
林斯蕾 党工委副书记
黄志祥 党工委综治副书记
薛琮雯 纪工委书记
林春万 党工委组委
连英霞 党工委宣委
吴伟炬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江建容 党工委副科级干部
汪雨明 办事处副主任
郑炜煊 办事处副主任
杨 政 街道企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锦航 司法所所长
邱首艺 派出所所长
成 员:方少雄 党政办负责人
林明耀 财经办主任
蔡伟萍 卫计办主任
徐金钗 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维新 城区建设管理站站长
许云南 派出所副所长
吴水应 中区市场监管所指导员
邱友宝 海滨执法中队队长
张文琼 水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江华 东鲁社区党支部书记
金 帆 海清社区党支部书记
曾玉云 金山社区党委书记
钱建国 新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婉卿 涂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福春 笋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洪淑芳 金洲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灿锋 东鲁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亚琴 海清社区居委会主任
赵春嫔 金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二、下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郑炜煊 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许云南 派出所副所长
吴水应 中区市场监管所指导员
张维新 城区建设管理站站长
邱友宝 海滨执法中队队长
林明耀 财经办负责人
阮德盛 安监办主任
成 员:吴诗敏 党政办办事员
魏海澎 城管办办事员
陈辉强 城管办办事员
何坤鹏 城管办办事员
工作职责:协调、指导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传达部署落实区行动指挥部有关要求,协调各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排查、建档、处置等各阶段的信息收集汇总。
(二)大数据分析组
组 长:郑炜煊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许云南 派出所副所长
吴水应 中区市场监管所指导员
张维新 城区建设管理站站长
邱友宝 海滨执法中队队长
工作职责:对接区行动指挥部大数据分析组,负责做好街道图斑比对、违法信息推送发布;做好街道房屋安全信息收集、建立数字档案、运用管理等工作。
(三)司法保障组
组 长:黄志祥 党工委综治副书记
副组长:陈锦航 司法所所长
许云南 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吴炜耿 综治办负责人
黄少雄 海滨司法所科员
社区民警
工作职责:对行政机关移送的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以及其他相关违法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立案审查,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司法所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的指导工作。对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
(四)执纪工作组
组 长:薛琮雯 纪工委书记
成 员:赖昌锡 纪工委副书记
工作职责:对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破坏房屋结构安全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按照规定予以党纪政务处分。
(五)组织工作组
组 长:林春万 党工委组委
成 员:黄庆顺 党政办副主任
黄玫妍 组工干事
工作职责:强化对专项行动工作队伍的组织领导,提高工作团队的执行力、落实力、战斗力;运用一线考核干部工作机制,深入一线了解工作团队工作情况,掌握领导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破坏房屋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跟踪后续整改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评判、甄别、管理、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六)宣传工作组
组 长:连英霞 党工委宣委
副组长:杜秀丽 街道文化站站长
邱 妮 宣传干事
蔡灵珊 党政办办事员
工作职责:负责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正确引导舆论,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加强安全教育和政策解释;对安全问题突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的反面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七)资金保障组
组 长:王云舟 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刘 强 财政所副所长
工作职责:合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八)技术保障组
组 长:郑炜煊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维新 城区建设管理站站长
邱友宝 海滨执法中队队长
何坤鹏 城管办办事员
工作职责:对接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家团队,为各社区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九)督促检查工作组
组 长:王云舟 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薛琮雯 纪工委书记
林春万 党工委组委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社区各部门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十)摸排整治工作组
各社区要组建摸排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街道挂点社区领导牵头,挂钩社区的区直部门、街道、社区及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具体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摸排、建档。全体人员要坚决服从社区挂点领导组织安排和调度指挥,全过程参与、配合实地排查,推动社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顺利进行。
附件2
金山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街道挂点领导:连英霞15905999088
社区总负责人:曾玉云13788824877 赵春嫔13799506808
挂钩社区区直部门人员:彭键(区审计局)18659733205
网格化范围 |
社区网格 负责人 |
街道挂点 社区干部 |
备注 |
五建办公楼、五建1、五建2、五建3、五建4、五建6、五建7、五建8、 草田巷、海滨宿舍楼 |
李丽云18759536963 |
魏炜琼15859593685 |
|
远建花园1-8幢 |
陈丽明15880915733 |
林薇薇18759597116 |
|
北区1幢、北区2幢、北区3幢 北区4幢、北区33-35幢、北区20幢、北区21幢、动植物检疫局、市场水电楼 |
黄燕真 13788832656 |
林培璇18959920223 |
|
58幢、北37-40幢、老干活动中心 北5、北7、北6、北8、北45幢 北40 |
李 琦18750570010 |
张嘉妙13515039699 |
|
北9-10幢、36幢、红砖楼、别墅 北11、北12-13 |
蔡婉宜18876220759 |
苏君君13799521827 |
|
北14、北区19幢、市政宿舍、北59-60幢、邮局宿舍、种子宿舍、农业局宿舍、15、北16、北17、北18 |
阮小萍13960292959 |
苏君君13799521827 |
|
北41-44幢、46幢AB、北48-52幢、小学、幼儿园、安全局、设计院、北24、北27、北区43幢、北区44幢 北区46幢A、北区48幢、北区50幢、北区49幢、北区24幢 |
曾玲玲 15375817153 |
邱妮13636928972 |
|
南区1幢、南区2幢、南区4幢 顶 陈、南3幢、54-56幢、东巷北25-26、市政府宿舍、新华南路1-12号 |
谢梅珠 13559575269 |
邱妮 636928972 |
|
南区5、7-8幢、南25-28幢、南区6幢、南区9幢、南区10幢 |
邢红燕 13805994267 |
徐金钗13905977876 |
|
南11-13,15-19,21-22幢、南区综合楼、南29幢、北22-23、、南14、南20、南23、南24 |
梁 敏 15980034720 |
徐金钗13905977876 |
|
南30、下陈47幢、北53幢、南31幢、南32幢、江滨花园 |
杨美娜15880707578 |
魏炜琼15859593685 |
笋浯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街道挂点领导:黄志祥13808521648
社区总负责人:郑福春15905990907
挂钩社区区直部门人员:苏恭泉(区法院)18105065666
网格化范围 |
组长 |
社区网格 负责人 |
社区挂点 机关干部 |
备注 |
新堤路、堤后路1-5号、新华南路8、10、12、24、32、115-197号单号、金山顶陈24、27号、旧金山巷 |
林旭芳 |
陈婉瑜13599102410 |
黄梦凌13850722463 |
|
金山中巷1-11号、13-23单号、中巷26、28、34、50号、金山西巷、金山东巷、下陈巷2-5号、11、14、15、17、19、20、21、23、49-56号 |
吴永春13799542909 |
杨惠瑜18659046876 |
||
文津巷、劳动局宿舍、五建宿舍、华诚、笋江商贸 |
尤雅萍15860508723 |
蔡伟萍13505997627 |
||
农资宿舍、浮桥宿舍 |
郑碧珍13506010033 |
蔡伟萍13505997627 |
||
堤后路6-38号、成功南巷、金洲巷、菜洲路46-74号双号、 三宝巷双号 |
郑福春 |
郑幼芬15860343344 |
赵智强15659820678 |
|
菜洲路65-81号单号、三宝巷5-10号、11-59号单号、堤后路39-76号 |
郑荣荣13559528976 |
吴原原15880800938 |
||
清衙巷1-76号、成功中巷3-40号单号、菜洲路2-36号双号、单号51号、 |
潘燕红22022624 |
陈胜强15959956070 |
||
浯江路7-65号单号 |
郑志容15980024689 |
张扬18759596488 |
||
浯江路6-58双号 长安巷1-13号、成功中巷23-54号、集成巷1-14号、宫后路2-40号、明溪巷1-16号、堤后路78-88号、成功北巷26号 |
郑德庆 |
吴金连13685900030 |
王宏13599229993 |
|
校园路27-37号单号、溪滨巷、临漳路26-66号、江路60-106号、校园路80-84双号、98、100、102号 |
郑玉燕13506009280 |
张乃晶13959922745 |
||
成功北巷、集资楼、金洲寺 |
郑超程13799476717 |
王宏13599229993 |
||
新美巷、堤后路88-139号、校园路1-96号、成功北巷40-54号、临漳路2-22号 |
陈真珠13305952581 |
林明耀15805077143 |
||
康惠楼宿舍 |
李朝聪18960374567 |
林明耀15805077143 |
水门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街道挂点领导:吴伟炬13805946028 郑炜煊13788845111
社区总负责人:张文琼13636940608
挂钩社区区直部门人员:陆庆华(区残联)19959856985
网格化范围 |
社区网格 负责人 |
街道挂点 社区干部 |
备注 |
中山南路481-577单、水门巷1-52号、九涧巷1-6号、 马坂巷1-33号单、竹街1-21号、23-33号单、四堡67-71单、三堡1-21号单、三堡2-6号双、惠存巷1-16、19号 |
查林娜 13506929663 |
张维新13850745550 |
|
中山南路447-479单、惠存巷17-18、20-25号、金刚巷2-44号双、楼仔下1-42号、四堡24-88双45-65单、四60:百货宿舍、四59:税务宿舍 |
吴丽玲 13559533887 |
薛需要13559363163 |
|
桥仔头1-7号、三堡8-20号、23-117号单(三101:废品宿舍)、88-116双、四堡25-43单、四堡49号(税务宿舍1)、一堡1-13单、四堡25-43单、四堡49号(税务宿舍1) |
吴舒婷 15059590561 |
翁丹凤13959895926 |
|
一堡114号(海滨宿舍楼)、一堡15号、2-66双(46:皮件宿舍)、三堡22-86双、莲灯巷17派出所、竹街35-43号单、水沟44-68号双、 |
叶小燕 13850730639 |
吴炜耿13959921477 |
|
一堡17-29单(27:果品宿舍,29:海滨工业楼)、68-186双、新华南路52-102双号(新58:农资新60:印机) |
洪国钦 13860746553 |
魏海澎18160925282 |
|
水沟1-65号单(57:二轻)、上帝宫巷1-13号单(5:搬运宿舍)、莲灯巷42号、2-42号双(4:刻印)、 |
蒋靖平 13505006394 |
张维新13850745550 |
|
中山南路579-629单、马坂巷4-34号双、35A-69号单、水仙宫后48号、上帝宫巷21号、竹街22-48号双、南2楼、上帝宫巷6-12号双、15-19号单、新门街1-99号单、南1、新门后街11、15、27、29、33、39号 |
唐娅萍 13959915205 |
王文炜13506926221 |
|
莲灯巷升达旺6栋、9-10栋 |
赖玉茹 18159222734 |
赵佳兰13799573866 |
东鲁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街道挂点领导:杨政13600783363
社区总负责人:黄江华13808521639、黄灿锋18705954777
挂钩社区区直部门人员:黄灿锋(区文体旅游局)13959740425
网格化范围 |
社区网格 负责人 |
街道挂点 社区干部 |
备注 |
骏达中心A-C座、公路局1-3幢、棋盘园、搬运宿舍1-3幢、总站宿舍12.14幢、喜临津、东鲁路、迎津街、天后路货运站、中油汽运加油站、湖美酒店 |
郑皓如 15260813759 |
刘强 18905953640 |
|
东鲁巷、建委宿舍、筑路机械厂宿舍、静奕阁、朝旭楼、朝阳第、庄维西、迎福居、春安宅、金盘阁 |
李宝珠 15396663823 |
赖昌锡 13788850652 |
|
总站宿舍1.2.7.8幢、津利屋、妙著楼、通准阁、富通轩、司棋阁、宏泰楼、棋圣阁、淮源斋 |
林小清 15359655996 |
傅仰林 15959526618 |
|
宏辉商林A、B、C座 |
刘白璇 15985998337 |
林芳妮 15959952800 |
|
益民楼、龙辉楼、春晖楼、龙光楼、惠诚楼 |
刘素兰 13959826749 |
蔡灵姗13559022030 |
|
惠民楼、灶仔巷、灵慈宫沟、傅厝巷、惠义巷蓄产宿舍、宣武巷、后山巷 |
蔡培珊 13959781200 |
王丹妮 13505006066 |
|
惠义巷总站宿舍1-5幢、工会宿舍、聚宝大厦、宣武巷、民权路、纺织站宿舍、金狮巷、天后路、总站商贸城 |
李琪璇 15160311684 |
傅雪薇 15905095722 |
新门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街道挂点领导:陈锦航13358562266
社区总负责人:钱建国15880979866
挂钩社区区直部门人员:王进南(区组织部)
网格化范围 |
社区网格 负责人 |
街道挂点 社区干部 |
备注 |
中山中路7-33号(单号)、金鱼巷1-55号(单号)、鱼巷59号天桥南市委宿舍、新门街北1幢、新门街北2幢、新门街北3幢、新门街北4幢、新门街北5幢、新门街北6幢、濠沟墘E座、濠沟墘D座、升达旺3幢 |
郑盈 15880722408 |
王振鑫13505998122 |
|
金鱼巷61-79号(单号)及72-146号(双号)、许厝埕29-35号(单号)及56号、市一建宿舍、农械厂宿舍1幢、农械厂宿舍3幢、新门街北7幢、新门街北8幢、升达旺4幢 |
李小冰15880786945 |
曾雯薇18105054865 |
|
集体户 |
洪月芳 18965676766 |
庄巧红15960590303 |
|
新门街南3幢、新门街南4幢、新门街南5幢、新门街南6幢、升达旺2幢 |
李珊娜13506922102 |
吴家龙15306088823 |
|
新门街南7幢、新门街南8幢、芳草嘉园、升达旺1幢 |
郑乐旋13599701990 (洪月芳代)18965676766 |
庄巧红15960590303 |
|
新门街南9幢、新门街南11幢、新门街南12幢、新门街南13幢、新门街南14幢、升达旺7幢 |
连丽明13960488570 |
黄少雄18859754879 |
|
新门街北12幢、新门街北13幢、新门后街1-47(单号) |
陈美丽18859539133 |
张文卿13599223032 |
|
新门街北9幢、新门街北10幢、新门街北11幢、商业局宿舍、通津楼、五建六队宿舍、甲第巷1-21号(单号) 升达旺5幢 |
王湘玲13859720903 |
陈萍萍15260767821 |
|
新门街南15幢、新门街南16幢、新门街南17幢、皮革厂宿舍、满中宿舍、破腹沟533-5号、533-7号、升达旺8幢 |
吴小清13850772500 |
蔡玲如13799224772 |
海清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街道挂点领导:王云舟13559029688
社区总负责人:金帆13506041884、王亚琴13559363339
挂钩社区区直部门人员:李春根(区委老干局)18359806529
网格化范围 |
社区网格 负责人 |
街道挂点 社区干部 |
备注 |
南俊巷D1、南俊巷D3、小泉涧巷2-20号(18号中泉宿舍)、南俊巷1-81号单号、63号南俊巷小区D2、承天巷2-110号双号、中山中路138-218号双号(192号新华书店宿舍) |
徐莉璇18906095658 |
方少雄13600760878傅双美13788832936 |
|
打锡街北侧C幢、、打锡街北侧B、打锡街北侧39-171号单号(39号人民医院、157号区政府)、扶卿巷全部、打锡街北侧1-33号单号(31号A幢) |
陈亚龙13358587582 |
张志杰13505922360 |
|
中山中路35-215号单号、济东巷1-28号 |
潘巧玲18965715358 |
蔡雁平15905050698 |
|
花巷1-101号单号、庄府巷北侧2-18号双号(北侧18号前1/后2/中3幢)、庄府巷北侧22号泉州酒店北侧经理楼宿舍 花巷许厝埕(黑暗巷)50、52、54号、濠沟墘菜园头1-27号、花巷许厝埕1-25号(13号工艺厂、19号圣家公寓、25号天主教堂)、花巷新路埕1-15号(1号粮食局宿舍1/2/3幢、9号商业局宿舍、9号7/8幢供销社宿舍、9号土产宿舍) 花巷下林巷1-5号(1号晚报印刷厂宿舍甲、丙幢)、花巷小黄门1-5号、濠沟墘9-16号、38号 |
吴雅颖15059599771 |
吴祎娜13004881161郭志雄13489373298 |
|
晚报宿舍6、晚报宿舍7、宣传部宿舍14、泉州宾馆宿舍/15(旧号2)泉州宾馆宿舍、庄府巷南侧27号1/2/3/4幢/5(旧号1)、庄府后巷39、41、49、51、57、61号、轧榜巷12、18、20、24号、14号出租房、庄府巷南侧1-93号单号 |
陶端玉13506009315 |
陈雪娥13805922112吴诗敏18750590909 |
|
金鱼巷2-70号双号、轧榜巷2-10号双号、濠沟墘28号A/B/C幢、35号1/2/3/4/5幢、庄府巷西侧93-111号 |
赖淑琼 18759913700 |
刘志宏13808528038 |
|
打锡街南侧2-166号双号店面(40号A/90号B/126号C前后)、百源路1号华侨大厦(中国旅行社)、兰桥巷10-12号 |
张文馨 15905035589 |
李婕13720860046 |
涂门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街道挂点领导:林春万 13799520101
社区总负责人:刘婉卿15359592153
挂钩社区区直部门人员:陈良能 (区自然资源局)15985993758
网格化范围 |
社区网格 负责人 |
街道挂点 社区干部 |
备注 |
中山南路514-592双号、祖闾苏、凯伟大A栋、凯伟C栋、凯伟F栋 |
李晓玲13850707796 |
黄玫妍15905990812 |
|
大郎巷21-37号、羊公巷1-15号单号、富埕后2-46双号及13-25单号、灶仔巷5—15单号、东观西台2、4号、吴厝埕、大郎巷22号凯嘉大楼、大郎巷46号华侨大厦宿舍、南岳后街50号-58双号、大郎巷2号、12号、38号、48号 |
林静13459561128 |
黄淑莹15980016866 |
|
凯伟A栋、凯伟B栋 |
黄淑珠13506922792 |
吴百鸿13959997970 |
|
秋源楼、瑞和楼、清平楼 |
陈婧怡18959958906 |
何坤鹏19959852013 |
|
后城96-118双号,167-187单号、凯利大楼 |
王静云13850723355 |
李婉萍15905010366 |
|
崇贤楼、崇德楼、怀义楼、怀仁楼、瑞祥楼 税务宿舍旧楼、羊公巷27号大C1栋、税务瑞祥楼 |
林慧君18159321776 |
杜秀丽13506098283 |
|
东观西台1、3号集体户、兰桥巷水利局宿舍空挂户、中山中路2-120双号、凯伟D、凯伟E |
叶玫13850798750 |
黄伟强18859754879 |
金洲社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街道挂点领导:汪雨明13805932967
社区总负责人:洪淑芳15359597335
挂钩社区区直部门人员:蒋一军(区文体旅游局)13506098802
网格化范围 |
社区网格 负责人 |
街道挂点 社区干部 |
备注 |
江滨豪园东区 |
林雅莉13960282226 |
李丽娜18859555595 |
|
江滨豪园西区 |
吴碧莲13559533003 |
张小红13505054857 |
|
滨江花园A区 |
郑宝华15060818273 |
黄庆顺15059708686 |
|
滨江花园B区 |
蔡培芸18659007700 |
||
滨江花园翡翠苑 |
张桂梅13328885701 |
陈芳兰13489890778 |
|
滨江花园E区 |
许琼琼15060811778 |
蔡建平15060825297 |
|
滨江花园F区.BC栋 |
吴丽玲15375832216 |
阮德盛22155533 |
|
滨江花园F区.A栋 |
杨晓毅18876562259 |
附件3
鲤城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
|
|
|
|
|
|
||
业主 |
地址 |
街道 社区 |
建筑总层数 |
层 |
||||||
联系电话 |
路(街巷) |
号 |
建筑 面积 |
M2 |
||||||
住宅类别 |
□出租房 □自住房 □公寓楼 □宿舍楼 □改建的群租房 □其他 |
|||||||||
结构 |
一层 |
□框架 □砖混 □石混 □石结构 □砖木 □石木 □土木 □简易搭盖 □钢结构 □其他 |
||||||||
二层 |
□框架 □砖混 □石混 □石结构 □砖木 □石木 □土木 □简易搭盖 □钢结构 □其他 |
|||||||||
三层 |
□框架 □砖混 □石混 □石结构 □砖木 □石木 □土木 □简易搭盖 □钢结构 □其他 |
|||||||||
四层 |
□框架 □砖混 □石混 □石结构 □砖木 □石木 □土木 □简易搭盖 □钢结构 □其他 |
|||||||||
五层及以上 |
□框架 □砖混 □石混 □石结构 □砖木 □石木 □土木 □简易搭盖 □钢结构 □其他 |
|||||||||
房屋构件使用情况 |
柱 |
□完好 □细小裂缝 □较大裂缝 |
||||||||
梁 |
□完好 □细小裂缝 □较大裂缝 |
|||||||||
承重墙 |
□完好 □细小裂缝 □较大裂缝 |
|||||||||
基础 |
□未见不均匀沉降 □可见不均匀沉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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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社区主要 领 导 |
附件4
鲤城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时间: 年 月 日 |
|||||||||
业主 |
地址 |
县(市)区 街道(乡镇) |
||||||||
联系电话 |
社区(村居) 路(街巷) 号 |
|||||||||
房屋类别 |
住宅 |
□ 自建房 |
□ 成套房 |
□ 公寓楼 |
□ 宿舍楼 |
□ 改建的群 租房 |
||||
别墅 |
□ 独栋 |
□ 联排 |
□ 双拼 |
□ 叠拼 |
||||||
厂房 |
□ 生产场所 |
□ 经营场所 |
□ 办公场所 |
□ 物流仓储场所 |
||||||
公共建筑 |
□ 机关企事业单位 用房 |
□ 娱乐场所 |
□ 商业场所 |
|||||||
□ 文化旅游 场所 |
□ 交通运输场所 |
□ 酒店、宾馆、招待所 |
||||||||
□ 餐馆、五小店 |
□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
|||||||||
□ 医疗卫生 场所 |
□ 养老、托老机构场所 |
□ 民间信仰场所 |
||||||||
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筑 |
色块标示类别 |
|||||||||
隐患类别 |
□ “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
|||||||||
□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文创园) |
□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 |
|||||||||
□ 违法改扩建 |
□ 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 |
□ 鉴定为D级危房 |
||||||||
□ “三合一”厂房 |
□ 化工、危化品厂房 |
□ 其他隐患类别: |
||||||||
隐患情形 |
□ 墙体 |
□ 大梁 |
□ 柱子 |
□ 地基 |
(隐患面积) ㎡ |
|||||
(房屋隐患现场照片纸张背面打印) |
||||||||||
整治方案 |
□ 全部拆除 |
□ 局部拆除 |
□ 恢复原使用功能 |
|||||||
□ 加固补强 |
□ 补办手续(仅限改变使用功能) |
|||||||||
整治情况 |
(整治后现场照片在纸张背面打印) |
|||||||||
整治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
验收情况 |
||||||||||
验收人员: |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背面) |
(房屋隐患现场照片+隐患问题描述) |
(整治后现场照片+整治情况说明) |
附件5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
|||||||||
属地社区(盖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
|||||||
序号 |
详细地址 |
房屋类别 |
隐患类别 |
隐患情形 |
整治措施 |
完成 时限 |
整治责任人 |
||
红色 |
黄色 |
绿色 |
|||||||
汇总 |
排查房屋安全结构隐患 宗,隐患面积 平方米,已整治 宗,其中住宅类(排查发现多少总、整治多少宗),别墅类(排查发现多少宗,整治多少宗),厂房类(排查发现多少宗,整治多少宗),公共建筑(排查发现多少宗,整治多少宗) |
||||||||
社区负责人: |
|||||||||
社区挂点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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