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1-25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江办〔2024〕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2
    江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南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江南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4-01-15 16:20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江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让辖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江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办事处主任刘晓明任组长,武装部部长万粉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任副组长,组成街道办事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由武装部部长万粉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街道各职能部门和社区书记为成员、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要参照街道层面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部署整治(即日起至2024年2月8日前)。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限放管理(2024年2月9日—2月24日)。1.限放时段:在2024年2月9日全天(除夕)、2月10日全天(正月初一)、2月17日22时至18日10时(正月初八、正月初九)、2月24日6时至22时(元宵),其他时间禁止燃放。2.限放区域:江南公园(北至顺济新桥,西南至江滨南路,东南至泉州大桥,西北面为晋江)3.限放区域限放品种、规格:限制燃放区限燃200响(含)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三)落实常态监管(2024年2月24日后)。围绕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职责分工

      安委办:负责制定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落实重点敏感时段巡查管控;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配合区应急局规范限放区域内的安全燃放设置和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火引发的情处置和调查。

      江南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燃放不符合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鲤城大队四中队:负责做好允许燃放时间限放区域周边道路的车辆疏堵保畅工作,负责设置停车指引、道路导航等标识,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江南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综合执法中队:即日起,街面队员开展流动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巡查。2月1日-8日,利用流动宣传车每日不低于2次在辖区内开展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调度安委办、江南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非法售卖、存储、燃放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声势。在限定燃放时间段内,由街道带班领导带队组织4名以上的执法队员在限定燃放区域内江南公园(江南区域内)巡查,进行巡逻、劝导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志愿服务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区域内开展限放禁燃宣传,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劝阻违法燃放燃烧行为。

      党建办宣传口: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限放禁烧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居民按规燃放、安全燃放;对查处的非法销售、存储、运输和燃放情况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社会事务办(文教口):负责对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宣传、对本场所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检修,重点燃放时段安排专人值守、巡逻,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社会事务办(民政口):负责对敬老院安全宣传,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检修,安排专人在重点燃放时段进行巡逻,确保重点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社会事务办(环保口):配合生态环保部门做好大气污染监测工作,及限放售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开展网格巡查,发现烟花爆竹违规售卖点及时将线索移交街道安办;劝阻本社区内违规燃放燃烧行为;利用社区微信群等载体开展禁放禁烧政策和安全燃放宣传;对辖区内宗教场所、文保单位、加油加气站等场所,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守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各社区、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即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加强排查整治。街道安委办牵头组织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执法中队,对禁辖区内的违规储存、零售烟花爆竹的库房、店面开展联合检查。各社区要对本辖区的重点区域,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严厉执法打击。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

      (四)严格管控看护。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22时至正月初九10时、正月十五6时至22时重点时段,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

      请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2月26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发送到邮箱(443545438@qq.com)。

      附件:1.江南街道办事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

         2.鲤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示意图

      附件1

      江南街道办事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江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南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新春佳节,江南街道设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晓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万粉建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王晓君  人大工委主任

              张  浩  党工委副书记

              齐继栋  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杨  政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肖雨晴  党工委组织委员

              叶琪炳  党工委宣传委员

              李全能  办事处副主任

              龚江怀  办事处副主任

              洪晓毅  办事处副主任

              朱智勇  江南司法所所长

              王君扬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陈嘉玮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黄钟耀  综合执法队(综合执法协调中心)队长

              蔡国华  江南派出所副所长

              黄鹏昌  江南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  伟  交警鲤城大队四中队指导员

      成    员:黄进德  东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谋荣  王宫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少侠  霞洲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涂培英  登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益治  亭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振华  乌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爱华  火炬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少波  锦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洪小春  明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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