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2020〕11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实施鲤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站前大道K2地块(西侧、南侧)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常泰街道五星社区,该项目包含两条市政道路,分别为站前大道K2地块西侧道路及南侧道路,拟用地面积1.3931公顷,征地范围具体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实施单位。确定鲤城区金龙街道、常泰街道办事处作为本次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补偿安置工作。
(三)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站前大道K2地块(西侧、南侧)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7月3日由鲤城区金龙街道、常泰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金龙街道、常泰街道办事处和古店社区、五星社区所在地予以公示,古店社区、五星社区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站前大道K2地块(西侧、南侧)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