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203-25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泉鲤信〔20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6
    鲤城区信访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信访局 时间:2021-05-31 17:37

    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纪念《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落实2021年度鲤城区信访局普法计划,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泉信〔2021〕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从2021年6月1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二、宣传活动安排

      (一)制作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微视频、动漫宣传片,分发信访工作宣传材料。在信访接待场所设置信访宣传专栏,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宣传标语。

      (二)举办法制信访座谈会、知识竞赛、征文和文娱活动,举办书画摄影展览等.

      (三)出动信访宣传车下乡宣传,在城区、街道、社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各街道要在辖区内开设宣传专栏或者墙报等,并在辖区明显地段悬挂3幅以上的大幅标语,督促各社区在辖区内张贴1幅以上宣传标语。

      (四)落实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开展上街现场宣传活动。各街道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宣传品等方式开展活动,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区信访局预计在6月中旬牵头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意向参加的区直单位请填报《信访宣传月集中现场宣传活动登记表》(附件1),并于6月1日前报送区信访局。

      (五)进居入户宣传,各街道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入企业,或对重点对象做好面对面的宣传工作,分发宣传手册到各家各户、各企业员工手中。

      (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七)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搭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舆论的新平台。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回顾《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信访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宣传各级各部门推进“四门四访”工作机制,建立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和“强基促稳”专项行动,推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做法。

      (二)宣传信访工作典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宣传一批通过公开听证、信访评理等,实现“案结事了”的典型案例。宣传信访干部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争创一流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生动案例、感人事迹,讲好信访故事,传递主流声音,传播正能量。

      (三)宣传信访法治。宣传介绍逐级上访、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网上反映诉求、依法就地表达诉求。通过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形式,曝光因无理缠访被依法处理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充分营造依法文明上访的社会氛围。宣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

      (四)宣传平安建设。宣传建设“平安鲤城”的目标、意义和要求,重点宣传服务保障打造鲤城“四个高地”建设等工作情况。深入挂钩联系的街道、社区督促指导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联席办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要坚持务实勤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注重两个结合。在宣传中点面结合、信访法规宣传与党史学习教育、平安建设、“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宣传相结合,把上访量大的重点街道、社区作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送法进居入户,使信访法规、平安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加强载体建设。要积极主动联系当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引领作用。引导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做好正面宣传,为信访工作充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及时总结提升。区信访局要及时指导宣传活动的开展,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注意收集活动素材。各街道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和情况表(附件2)应于7月10日前通过省信访信息系统发送至区信访局刘家焙名下。

      附件:1.信访宣传月集中现场宣传活动登记表

            2.2021年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信访宣传月集中现场宣传活动登记表

      序号

      单位

      宣传重点内容

      参加人数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参加人数尽量控制在1人,确有需要的最多不超过2人。本表请于6月1日前传真至22355723,或者通过省信访信息系统发送至区信访局刘家焙名下,报送后请来电确认,电话15805060712。

      附件2

      2021年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报送单位:                                  时间:

      活动内容

      数量

      亮点、特色工作介绍

      制作、分发宣传材料

      份

     

      出动宣传车下乡宣传

      次

      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图片

      份

      设置宣传专栏

      个

      开展上街咨询宣传活动

      次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开展宣传活动

      条

      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

      条

      请随附特色宣传漫画、视频等宣传资料。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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