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3
各物业企业:
根据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为做好汛期住宅小区树木安全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树木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请各物业企业立即组织对小区绿地树木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处置,重点对榕属类等高大树木(含古树名木)和凤凰木、刺桐、蓝花楹等浅根系、枝干易折的树木进行全面排查。具体抓好以下方面。
1、对树干、根部空腐的树木及时淘汰更换。对倾斜、存在倒伏隐患的树木及时修剪、支撑、加固。
2、加强病枯枝、下垂枝、枯树的巡查清理,避免掉落砸车伤人等情况发生。
3、及时摸排清除春节期间在树木,特别是古树名木上悬挂的灯笼、灯带等附属物。古树名木设置夜景属违反《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行为,各物业企业应立即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4、按照 2023 年12月7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泉州市行道树、景观树修剪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城管〔2023〕321号)要求,各物业企业立即组织排查,列出具体修剪计划,并抓好实施。
5、涉及红线争议区域的绿化修剪工作,各物业企业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协调。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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