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 “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06 10:07 浏览量:1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学校各类消防工作相关人群的消防业务培训,大力培养“精业务、善组织、会管理”的学校消防安全“明白人”,有效发挥“关键人”的作用,根据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全责任链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及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区教育局制定了《全区教育系统“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2月6日

  全区教育系统“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组织教育系统开展全方位、多层级、有重点的“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基于《福建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中的社会消防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和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紧扣“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主线,为大力培养“精业务、善组织、会管理”的消防安全“明白人”,有效发挥“关键人”的作用,实现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相关人员接受消防培训全覆盖,着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简称“培训机构”,下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行业部门、单位、消防安全相关人员的责任义务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教育系统“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校、各培训机构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职责分工,部署组织好本校、本机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

  (三)精准施教。各级教育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校领导、各培训机构负责人应带头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提高消防综合素质和能力;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强化消防主体责任意识,指导和规范单位、学校及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行为;各校、各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提升专业技能;教育行政机关干部、学校教职员工以及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转岗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周密推进。各校、各培训机构要深刻领会开展“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的意义,组织全面摸清人员底数,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社会培训力量,全面开展好各类消防安全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消防综合防范体系。

  三、工作任务及培训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

  工作任务:负责制定所辖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新入职或在职人员进修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学习掌握消防法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消防工作基本要求、消防基本能力训练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各级各类学校

  工作任务:负责制定本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安装、检查、维修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保安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等校内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预约消防部门培训、学校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等方式,组织上岗、转岗教员员工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消防法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消防工作基本要求、消防基本能力训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操作消防设施的基本技能,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电工、电气焊等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及要求,提高火灾预防、初起火灾处置及火场疏散逃生能力。

  (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工作任务:负责制定本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安装、检查、维修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保安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等员工、消防志愿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人员、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预约消防部门培训、内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等方式,组织上岗、转岗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消防法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消防工作基本要求、消防基本能力训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操作消防设施的基本技能,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消防安全措施,提高预防和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的能力,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电工、电气焊等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及要求,提高火灾预防、初起火灾处置及火场疏散逃生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2月29日前)。

  各校、各培训机构根据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部署到位。

  (二)实施阶段(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在前期准备基础上,各校、各培训机构按照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参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点(附件3)精心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类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总结阶段(每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各校、各培训机构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各校、各培训机构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建立信息共享、考评考核、督导通报等工作机制。每年1月至11月持续滚动式开展1次消防业务培训,做好培训、建档工作。市、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各培训机构培训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诿塞责、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用好网络学习资料“中央厨房”。国家消防救援局研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涵盖了各种消防安全基础理论和各类场所火灾案例、短视频等,各校、各培训机构要广泛推广使用。该平台通过“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或打开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搜索栏,搜索“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即可登陆平台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答题竞赛。

  (二)用足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平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系统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校园,通过课堂教学、主题宣传、消防演练、灭火实践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各学校、培训机构要强化统筹协调,丰富教育培训各种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组合培训,线下依托消防救援站、消防教育场馆、消防体验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第三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场所,通过“互动体验”“技能实操”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线上通过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培训教材、教学片、新媒体传播渠道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大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各校、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开展各类消防工作相关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大力培养“精业务、善组织、会管理”的消防安全“明白人”,能够熟练组织开展火灾风险识别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处置,有效发挥“关键人”的作用,切实提升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进“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摸清培训单位和人员底数,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收集汇总培训工作台账(附件3)。

  (二)确保工作实效。市、区教育局将强化对各校、培训机构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校、各培训机构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每年持续滚动式开展1次各类消防工作相关人群的消防业务培训,巩固、拓展和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为制度化、精准化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助力赋能。

  各区属学校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送消防安全培训方案和2024年度培训计划;2024年11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统计表(附件1)。此后,每年1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当年度培训计划及工作总结、统计表,邮箱:lcjyzf2@126.com。

  附件:

  1.“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统计表

  2.“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

  3.“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点

  4.鲤城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全责任链条”消防安教育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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