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1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泉鲤建〔2019〕204号
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泉质强市办〔2019〕3号)(请上泉州市住建局官网http://zfjsj.quanzhou.gov.cn下载)和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泉建建〔2019〕99号)要求,区住建局制定了《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现予印发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质量月”活动以开展工程现场观摩、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能力现场考核、开展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巡查工作、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等监督检查及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等为主要内容,请各有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二、请区质量站结合我区实际,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请区质量站认真总结,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我区“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泉州市2019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以及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特色的视频和图片(视频为高清格式,提供2张以上重大、特色活动现场情况的图片,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像素在1024×768及以上,图片请配简要文字说明),一并报送区住建局建工股。
(联系人:蔡志成,电话:22355820,邮箱:w22355820@126.com)
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2.泉州市2019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