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救灾物资入库验收有哪些规定?
来源:鲤城区发改局 时间:2025-10-22 09:27 浏览量:1
  答:区级救灾物资实施入库验收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验收方案执行。对新购置的物资,应进行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的核对和质量抽检;对检验不符合标准的物资,应退回或责令供应商整改,物资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退回物资应要求供应商消除应急或救灾标识。入库工作完成后,承储单位应及时向区发改局(粮储局)、应急管理局报告入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