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机构)违反规定招收学员、学生的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2-01-19 11:45 浏览量:1

《教育法》

第七十六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