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户籍迁移,城乡居民保关系如何转移?
时间:2022-11-28 12:08 浏览量:1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保关系的,应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在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保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按原户籍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