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 1.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7〕32号)关于游泳的审批条件 ; 2.申请人是已经登记注册并获得经营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经营场所属本级体育部门辖区范围内。
申报材料:
1.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改建、扩建、整改后开放申请表
2.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3.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6.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
7.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正本、副本
8.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