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域内实施DRG收付费政策的医院有哪些?
时间:2023-11-16 16:56 浏览量:1
根据福建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我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于2022年9月19日实施DRG收付费政策,石狮市医院、泉港区医院于2022年10月15日起实施DRG收付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