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建议书是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和企业内部策划初步决定投资建设意向的重要依据。项目建议书主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功能定位、拟建地点、拟建规模和内容、投资匡算、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
概述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申请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
申请说明
受理条件: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申请材料
1. 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2. 项目建议书文本
申请表格下载: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www.fjbs.gov.cn)→选择鲤城区→发改局→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县级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附件下载
全程网办
①访问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qz.zwfw.fujian.gov.cn,定位泉州市,选择工程建设审批。
②用户登录(建议使用固定法人账号进行注册。)→进入页面选择鲤城区→选择项目对应的类型→点击对应类型的申报阶段,点击我要申报→选择已有的项目进行申报或新登记项目(温馨提示:首次申报,请先下载《操作手册》学习。 )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审查标准: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初审
办理结果:1.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单》;2.对依法不需要审批或依法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3.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2决定
审查标准:4.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结果:1.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流程图:

线上办理地址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www.fjbs.gov.cn)
线下办理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2楼行政服务大厅29号窗口
常见问题
1. 我们在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登记,请问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是否不论金额大小都属于审批类?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因此,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审批类。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