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本规范适用于用人单位申报首次参保登记的职工增员业务和个人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增员业务。

 概述

本规范适用于用人单位申报首次参保登记的职工增员业务和个人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增员业务。

 申请对象

参保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社保中心申报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已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调入工作人员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社保中心申报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结果

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申请说明

设立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b)《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c)《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d)《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e)《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3号)。

f)《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

g)《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内就业的华侨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8号)。

h)《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9号)。

j)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操作指引》的通知(闽社险中心〔2020〕2号)。

k)《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意见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1号)。

l)《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扩大参保覆盖面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39号)。

m)《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劳社文〔2004〕356号)。

n) 《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劳社文〔2005〕371号)。

申请材料

办理情形

申请材料

参保单位职工(内地居民)

 

a)《福建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

b)《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员申报表》

c)女职工超过50周岁,属于农村户口,首次参保登记时提供户口簿

d)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材料

参保单位职工(外国人)

a)《福建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

b)《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员申报表》

c)女职工超过50周岁,属于农村户口,首次参保登记时提供户口簿

d)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材料

参保单位职工(港澳台人员)

a) 《福建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

b)《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员申报表》

c)《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

d)《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提供)

e)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材料

参保单位职工(华侨)

a) 《福建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

b)《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员申报表》

c)中国护照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内地居民)

a)《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申报表》(未提前填写申请表的,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件,由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后打印,交申请人签字)

b)户口簿(本地户籍参保人员需提供)

c)本地《居住证》(非本地户籍参保人员需提供)

d)居民身份证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非内地居民)

a)《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申报表》(未提前填写申请表的,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件,由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后打印,交申请人签字)

b)中国护照(华侨提供)

d)《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台人员提供)窗口申报

网办申请流程

(1)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具体流程:申请人选择“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服务,点击“我要申请”,选择参保地,填写参保登记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等,提交参保登记申请。属地经办机构审批办理。完成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平台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渠道进行缴费。

 

     

     

 

   

申请地址

(1)现场办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2)网上办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网报办理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闽政通APP、电子社保卡APP、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途径自助办理。

收费方式

不收费。

常见问题

在单位就业的首次参保职工应符合什么基本条件?

首次在单位参保登记的职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十六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咨询方式

申请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鲤城区社会保险中心联系。

咨询电话:0595-28100755

 

首页 收藏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微博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