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
来源:泉州网 时间:2021-10-25 09:51 浏览量:1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事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起,鲤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核查物业小区82个,发现问题小区17个,均已督促整改完毕。

  鲤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 

  发现17个问题小区 立案查处1起 

  泉州网10月22日讯 (记者张素萍 通讯员黄凯杰 文/图)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事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起,鲤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核查物业小区82个,发现问题小区17个,均已督促整改完毕。

深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核查

 

物业企业应及时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

  据介绍,此次整治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分配公共收益、未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每季度未将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等违法行为。6月起,鲤城区住建、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5部门联合印发整治方案,并联合组成核查处置队伍,对物业服务企业自纠自查和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核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辖区部分物业企业未将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专户,均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鲤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存在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且消极配合整改的,核查组将对其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起,处罚金额1万元。同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目前,鲤城区已累计收缴结余公共收益至专户资金465万元。其中,收缴至市住建专项维修资金专户266万元,收缴至小区业主资金专户199万元。

  此外,在“点题整治”行动中,核查组还发现部分物业企业存在未及时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问题。“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应当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鲤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举报电话及邮箱账号,并分享至96个业主群,引导小区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共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接下来,鲤城区将持续深化整治、纠正和查处一批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曝光一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经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