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发布疫情防控第33号通告!执行至10月31日
时间:2022-09-29 09:25 浏览量:1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3号)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请广大居民群众尽量选择在本地过节,减少跨地市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近7天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县(市、区),以及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如确需前往,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出行途中加强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积极配合核酸检测。鼓励居民群众每72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频次落实“应检尽检”“适时抽检”。省外入(返)鲤人员要提前通过“来泉登记”或无疫鲤行“入(返)鲤登记”(闽政通或泉服务平台可进入)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抵鲤后,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积极配合完成“落地检”(高速口核酸检测点,通过其他途径入鲤的第一时间就近检测),达到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间隔24小时再检测一次(3天2检)。

  三、重点场所查验核酸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需配合查验健康码并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72小时阴性证明的可就近采样,持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

  四、全面推行“扫码通行”。影院、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旅游景点,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包括门诊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零售药店等重点机构均应设置场所张贴码、数智哨兵或智能防疫闸机。广大居民游客进入上述场所,均须“扫码通行”。

  五、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提倡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缩小规模、减少人员数量。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量缩小规模,做好应急预案和防控方案,落实报批报备和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场所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严肃责任追究。对重点场所经营管理者或聚集性活动主承办方拒不执行“扫码通行”、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对存在较大涉疫风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或者未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扫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执行至2022年10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