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1月25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校、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常规巡察,“回头看”巡察江南街道锦美社区、金龙街道赤土社区、开元街道梅山社区、海滨街道金山社区,巡察时间3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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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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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 单位 |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江南街道锦美社区 金龙街道赤土社区 开元街道梅山社区 海滨街道金山社区 |
区委编办 区委老干部局 区委党校 |
区委统战部 区档案馆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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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林玮龙 副组长:陈祖昭 副组长:陈 巍 副组长:林 剑 |
组 长:刘隽永 副组长:吴荣州 副组长:王曼姝 |
组 长:刘浩淼 副组长:黄 龙 副组长:杨威伟 副组长:郑小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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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值班电话 |
18960205223 (8:00-17:30) |
17750523591 (8:00-17:30) |
17706044307 (8: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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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泉州市237号信箱 |
泉州市238号信箱 |
泉州市239号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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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3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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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反映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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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访 受 理 范 围 |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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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