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0600-2003-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03〕27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03-02-09
泉鲤政文〔2003〕27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0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二00三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价格 农民负担△ 通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王书记、王区长、王副书记、魏副书记、刘常委、吴副区长、蔡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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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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