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000-2018-0039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18〕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15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文〔2018〕73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第十五中学
更名为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市第十五中学更名为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的批复》(泉政函〔2018〕69号)文件精神,“泉州市第十五中学”更名为“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加挂“泉州市第十五中学”牌子。更名后,学校的隶属关系及人、财、物保持不变。请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校名更改工作,并以此次更名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推动学校实现内涵发展,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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