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100-2022-00052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22〕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8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江滨南路“5.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08-17 15:29

    鲤城区江滨南路“5.5”交通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报送的《鲤城区江滨南路“5.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调查组提出的关于本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意见。

      二、区应急局负责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情况。

      此复。

      

        附件:鲤城区江滨南路“5.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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