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0200-2019-00036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19〕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中山路经营业态提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14 17:29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文〔20195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泉州中山路经营业态提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元、鲤中、海滨、临江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泉州中山路经营业态提升管理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构建业态调整常态化的良好局面。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9813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中山路经营业态提升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泉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要求,加快推进泉州中山路经营业态提升管理工作,突出文化与旅游结合,激发古城活力,促进古城提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突出地方特色、挖掘历史文化为导向,以促进鲤城旅游业态整体提升为目标,以建设特色商业街为抓手,以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生活功能与文旅功能相配套,文化传承与旅游发展相融合,市级主导与各地展示相补充,政府管控与商户自治相促进为原则,着力提升泉州中山路经营业态,打造泉州古城新名片。

    二、业态引导

    泉州中山路经营业态以扶持鼓励、倡导鼓励、不鼓励、不倡导四类清单引导街区内业态调整升级,并根据业态发展实际需要进行周期性调整。

    (一)突破发展瓶颈,以特色文旅业态引导资源整合。在对街区店铺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对业态构成进行分析。以泉州中山路公有资产和闲置店铺为载体,率先引入特色文旅业态,给予经营商家政策支持,通过培育主力运营商或专业协会,以市场利益吸引周边私人物业整合加入,加快推动中山路业态提质升级

    (二)挖掘文化内涵,凸显街区闽南文化特色。贯彻一带一路倡议,以凝聚中西文化精华的民国建筑风貌为基础,进一步挖掘中山路文化底蕴,以罗马式钟楼、大上海理发店、基督教泉南教堂、花桥慈济宫、宋市舶司遗址、泮宫文庙等文化古迹为载体,打造民俗、民族文化宗教展示项目,展示泉州木偶头、花灯、剪(刻)纸、南音、木偶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凸显中山路文化特色形象。

    (三)“动静”优势互补,烘托中山路整体商业氛围。充分利用街区闲置商铺(房屋)资源,着力招引精品民宿、特色客栈、主题休闲吧、咖啡吧、DIY体验等休闲类业态,形成一动一静的互补格局,进一步集聚人气,烘托街区商业氛围。

    (四)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产业业态转型升级。新引进商家严格遵循《泉州中山路经营项目目录清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清单》)进场,现有商家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政策引导优化自身业态,逐步淘汰低端或不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业态,按照引进一批、优化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优化主街,培育支巷,推动中山路业态转型升级。

    (五)壮大社会组织,创新街区发展治理机制。建立完善治理机制,通过组建商家理事会,进一步强化中山路商家主动参与管理、主动解决问题、主动出谋划策,引导行业自律,加强业态自我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调查了解中山路沿街两侧店铺经营情况,掌握现有商铺经营类型、商户、业主等相关信息并汇总建档。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业态分析、业态策划,制定配套措施。

    (二)第二阶段:广泛宣传,引导入驻

    广泛开展泉州中山路特色经营业态入驻政策宣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盘点公有资产和闲置店铺,以泉州中山路公有资产和闲置店铺为突破口,率先按照《清单》引入特色文旅业态。街道牵头按辖区成立商家理事会,引导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三是发动各县市区特色产品展示企业入驻,为中山路业态注入本土特色,力争中山路业态转型升级初见成效。

    (三)第三阶段:逐步换血,调整升级

    通过培育主力运营商或专业协会,以市场利益吸引周边私人物业整合加入,根据中山路业态发展实际需求,逐步实现纹身、明火烧烤、电子游戏室、电动车等不鼓励、不倡导经营业态退出,引导扶持鼓励类、倡导鼓励类业态入驻,特别是具有本土特色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企业,加快推动中山路业态提质升级,争取年底前中山路业态有显著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泉州中山路经营业态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鲤城区人民政府要牵头成立中山路经营业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定期召开会议,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制造、销售、存储、使用、处置爆炸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危及公共安全、污染环境和破坏历史风貌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查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同时,制定泉州中山路业态管理考评机制,对在中山路业态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的房屋(店铺)产权人、经营者等,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部门协同配合。区委宣传部、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鲤城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对扶持鼓励、倡导鼓励的经营项目,加强引导,综合执法,切实做好业态提升管理工作。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2年。

     

    附件:泉州中山路经营项目目录清单

     

     

     

     

     

     

    附件

    泉州中山路经营项目目录清单

     

    序号

    内容

    说明

    扶持鼓励经营项目

    1

    经营泉州特色文化创意商品

    由泉州文化元素衍生的旅游产品。如闽南建筑风格产品以及其他相关闽南元素文化创意产品等

    2

    经营的特色实体书店

    包括品牌书店、主题书店、特色书店等,不含教材教辅类书店

    3

    经营泉州地方特色小吃

    如:蜜饯、满煎糕、贡糖、蒜蓉枝、面线糊、肉粽、润饼皮、元宵丸、龟粿、牛肉羹等

    4

    经营古城特色产品零售

    如:泉州木偶头、花灯、剪(刻)纸等

    5

    泉州文化传承人、手工艺人开馆授艺

    如:乐器制作、南音、木偶戏、布袋戏等

    6

    大师工作室

    非遗传承人、文化名家等

    7

    小型文化博物馆、展示馆

    与泛闽南文化圈相关的骑楼建筑文化、古城文化、商贸文化、华侨文化等

    8

    独立设计品牌店

    如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家具设计等

    倡导鼓励经营项目

    1

    特色服饰的加工、制作、经营

    如:惠安女服饰、蟳蜅女头饰等

    2

    地方特色产品、工艺品的零售经营和DIY体验

    如:安溪铁观音、永春佛手茶、德化陶瓷等地方特色产品,陶瓷、石雕、影雕、藤编、藤铁、木雕、烙画、纸织画等工艺品销售及手工体验

    3

    旅游社散客接待、旅游咨询服务、景区门票销售

     

    4

    茶具及配套零售

    如:茶盘、茶杯、茶壶、茶饰品等

    5

    民俗宗教用品、素食经营零售

    如:佛具香烛、僧人用品,素食餐馆、素食糕点等

    6

    文具、邮品、明信片

    如:笔、墨、邮票、信封、明信片等,邮票的销售符合邮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7

    主题休闲吧、休闲饮品店

    茶艺、咖啡、插花、果汁、艺术书吧等

    8

    老字号传统名中药

    如:神曲、万应茶、珍珠末等

    9

    民宿、家庭式旅馆

     

    不鼓励经营项目

    序号

    内容

    说明

    1

    床上用品制作销售

    如:床单等

    2

    美容美甲、普通化妆品

     

    3

    酒店

     

    4

    普通珠宝、玉石、玉器、蜜蜡、琥珀、玉饰品等

     

    不倡导经营项目

    1

    明火烧烤

     

    2

    歌舞厅

     

    3

    网吧

     

    4

    普通电子玩具

    运用电子技术、采用电子元器件等来控制动作或产生各种声光效果的电子机动玩具。如:模型飞机、电子铁制品及塑料制品玩偶等(不含与本土文化、形象有关的乐高玩具、手作玩具等)

    5

    数码产品

    如:手机、电脑、电视机等

    6

    家用电器

    如:电暖炉、电饭煲、电饭锅等

    7

    普通电子游戏室

     

    8

    普通家具

    如:皮沙发、现代材料制作的家具及办公桌椅等

    9

    洗涤、蜡染加工

    如:餐具的洗涤、清洁、消毒及配送,服装干洗店、水洗店等

    10

    桑拿按摩

    不含中医学跌打推拿等

    11

    现代建筑材料

    如瓷砖、PVC管、塑料管、油漆、水泥、钢筋等

    12

    有碍传统商业文化和风貌的低端经营项目

    如臭豆腐、麻辣烫、游乐场、马戏表演等

    13

    婚介所

     

    14

    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经营项目

    如液化气销售、危险品、危化品、剧毒化学品等

    15

    普通电动车经营销售

     

    备注:扶持、倡导鼓励、不鼓励、不倡导经营项目,可根据中山路业态发展实际需要,进行周期性适时调整。具有特色的、创新的、创意的、引领性的业态的鼓励扶持政策,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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