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1-1200-2021-00014
    • 备注/文号:泉鲤应急〔2021〕2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3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应急局 时间:2021-09-03 10:00

    各街道安监办: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闽应急〔2021〕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立即行动,迅速组织企业开展自主创建。各街道要围绕省应急管理厅下达的工作任务,倒计时安排有关工作进度,迅速将闽应急〔2021〕60号文件精神传达至本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2021年9月20日前逐家送达《关于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函告书》(附件1)、签订《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承诺书》(附件2),让每一家相关企业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并逐家督促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自主创建和自评工作。同时,要把好创建质量关,严禁企业简单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包办创建、走过场等行为。

      二、典型引路,整体加强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建设。各街道要坚持“分类指导、分级实施、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金龙街道、浮桥街道、江南街道、常泰街道要在2021年9月前各选择不少于5家不同行业且具有标准化建设基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短时间内通过整改可以提升的示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创建活动,并在2021年底前各完成不少于3家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2022年前完成不少于1家二级或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三、强化统筹,及时做好报表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各街道要加强统筹调度,及时梳理本辖区有特色、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矛盾,定期统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涵盖以上内容的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区应急管理局,以便及时汇总通报交流。同时,请各街道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进度安排表(附件3)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4)和已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的企业名单(附件5)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文祥,联系电话:22355036

      邮箱:qzlcajajg@126.com。

      附件:1.关于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函告书;

            2.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承诺书;

            3.鲤城区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进度安排表;

            4.鲤城区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进展情况表( 月份);

            5.鲤城区工贸行业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企业登记表( 月份)。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闽应急〔2021〕60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多年来,我省持续开展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贡献,但各地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平衡、创建质量不高、标准化工作与日常管理“两张皮”、标准化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尽快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进我省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闽安委〔2020〕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企业自主创建、第三方机构规范评审、政府加强管理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标准化建设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机融合,促进工贸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真正实现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促进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先行。2021年底前,金属冶炼企业、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二)广泛创建。2022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原则上都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三)选树典型。各设区市要在2021年底前选定3家以上不同行业的示范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并在2022年底前完成二级或一级标准化评定。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对各县(市、区)选树三级及以上标准化企业的数量作出规定。

      三、强化广泛创建和实际运行

      开展标准化创建是《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应当承担的职责,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工贸企业要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标准化体系必须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可根据自愿原则和实际需要申请等级评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注重实际运行与成效,综合考虑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等内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严禁弄虚作假和搞形式、走过场。

      四、强化自愿申请和严格评审

      (一)自愿申请标准化等级评审。标准化评审实行企业自愿申请、机构严格把关、部门依法监督的原则。企业标准化定级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各工贸企业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企业标准化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经自评达到标准化相关等级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申请。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向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提出申请(厦门地区的企业向厦门市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评审申请);申请三级企业的,向所在设区市的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评审组织单位网上受理评审申请的企业,应按评审组织单位的要求报送纸质资料,并指定人员负责登录信息系统查询评审进展情况和相关通知。

      (二)严格标准化等级评审。全省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管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指导全省工贸企业标准化评审工作,确定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负责全省(厦门市除外)二级企业的审核、公告等工作。各设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标准化评审工作,确定本地区的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负责本地区三级企业的审核、公告等工作。我省工贸企业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4〕59号)执行,评审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为提升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省厅将根据实际对二级企业实行总数控制,通过三级标准化评审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的企业,才可申请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其存在评审把关不严、收取企业费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鼓励工贸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分级原则,确定好二级、三级标准化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依法及时撤销不符合条件企业的标准化等级证书。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我省工贸行业分级监管原则,认真履行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企业的监管职责。

      (二)加强宣传,严格监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和宣传资源,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要举办针对性的培训,使企业充分了解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实质内涵、目标任务、创建程序、达标条件、工作职责、措施要求等,切实提升企业创建标准化和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要监督指导各类工贸企业实际运行标准化体系,注重质量和实效,严禁“两张皮”现象。要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标准化管理体系未实际运行,或有闽安委办〔2014〕59号文件规定的应当撤销的条件的,应当按程序立即撤销该企业标准化等级。要将企业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行差异化管理,对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企业实行抽查,适当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未达标和被撤销标准化等级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三)立足实际,分类指导。我省工贸企业量多面广,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依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进行总体规划,整体推动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建设工作。要鼓励大中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央属和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或我省行业领先企业先行先试,争创一级、二级达标企业;针对部分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少、设备简单等情况,可简化应急管理部已发布的专业标准,也可制定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企业的达标标准,简化达标要素和评审程序,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国资委、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福建中烟工业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

      

    附件1

      关于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函告书

      :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自主管理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更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闽应急〔2021〕60号)精神,请你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于     年   月   日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特此函告!

      

    乡镇(街道、园区)(盖章)

      2021年   月   日

      接收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2

      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承诺书(参考模板)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有关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创建、自主运行,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于      年   月   日之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其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属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

      鲤城区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进度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1年8月  日

      辖区

      工贸企业数量(家)

      2021年9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的企业数(家)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的企业数(家)

      2022年3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的企业数(家)

      2022年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的企业数(家)

      2022年9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的企业数(家)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的企业数(家)

    备注

    总数

    金属冶炼企业

    规上

    企业

     金龙街道

                       

     常泰街道

                       

     浮桥街道

                       

     江南街道

                       

     开元街道

                       

     鲤中街道

                       

     海滨街道

                       

     临江街道

                       

      合计

                       

      注:1.本报表于2021年9月10日前上报;2.根据省应急管理厅要求,2021年底前金属冶炼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22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附件4

      鲤城区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进展情况表(  月份)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辖区

      工贸企业数量(家)

      本月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企业情况

      累计已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企业情况

    备注

    总数

    金属冶炼

    企业

    规上

    企业

     本月完成企业数(家)

    其中金属冶炼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数(家)

     累计已完成企业数(家)

    其中金属冶炼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数(家)

      金龙街道

                   

      常泰街道

                   

      浮桥街道

                   

      江南街道

                   

      开元街道

                   

      鲤中街道

                   

      海滨街道

                   

      临江街道

                   

      合计

                   

      注:1.本报表于每月月底前报送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前。2.根据省应急管理厅要求,2021年底前金属冶炼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22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附件5

      鲤城区工贸行业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企业登记表(  月份)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行业

    企业规模

      负责人

      手机号码

      完成自评时间

    备注

      1

                     

      2

                     

      3

                     

      4

                     

      5

                     
                       
                       

      ……

                     

      说明:1.本报表于每月月底前报送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前,填报累计已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的企业,以后每月报送当月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的企业。

      2.“行业”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分类填写。

      3.“企业规模”填写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