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1-12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应急〔2023〕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5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应急局 时间:2023-01-05 15:2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电话:0595-22355951;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联系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等动态和文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区应急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包含机构职能类2 条、安全生产类文件8条、工作动态类4条;行政许可决定35件,行政处罚16件;转发上级政策解读3篇,代政府拟定政策解读1篇,公开征集意见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更新《鲤城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2022年,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文稿发布办理流程进行审批,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政府信息进行登记、分类、统计、保存,移送档案馆、图书馆,2022年共送交主动公开信息14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对“鲤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按要求发布应急科普、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防灾减灾、疫情防控、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35篇,累计粉丝5123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各股室密切配合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还有待提高的问题。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务工作管理,定期组织对信息进行自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同时,了解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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