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301-1200-2015-00021
    • 备注/文号:泉鲤安监〔2015〕26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1
    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应急局 时间:2016-01-02 1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5〕15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鲤城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4#1楼;邮编:362000;电话/传真:0595-22355951)。 

      一、概 述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和人员调整变化的实际,建立了由局领导牵头,各股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统一受理申请服务事项。 

      今年来我们及时更新各类常用信息。公布投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及时做好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在网上及时做好各种宣传的配合工作。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积极部署、规范运行网上申请处理系统,确保在任何时候能够有效处理公众申请。 

      今年来我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我局作为此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积极配合,实事求是,进一步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对于辖区内发生的事故,我们都第一时间在网站内进行公告,目前我局已把今年来本级政府处置的2起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事故调查报告的形式全面发布到网站上;对于安全隐患曝光和防范措施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治理信息,并且及时整理今年来我区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一些相关举措信息,按月逐条发布到网站上,共发布安全生产信息8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历年来主动公开文件157份。主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鲤城区安监局”和“鲤城区政府”网站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立法信息、立法动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公众咨询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至2015年,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附表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21 

      15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21 

      15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 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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