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应急局 时间:2017-01-04 15:06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6〕17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鲤城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4#1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5951;传真:0595-22355063)。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狠抓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和人员调整变化的实际,建立了由局领导牵头,各股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统一受理申请服务事项。(二)及时推进“三份清单”公开。2015年,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已全部按规定在局网站进行公开。2016年,我局根据清单事项调整,先后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修订,并进行公开,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5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责任清单位事项19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三)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每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事故调查结束前,都及时以区安委会或其办公室的名义向全区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及企业发出通报,通报事故情况、事故初步原因和救援情况、事故伤亡及损失情况等,努力掌握舆论报道的主动权;在事故救援和调查过程中,通过会议、政务网和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正确信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地杜绝了因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各辖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在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通过政务网和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正确信息。事故调查结束后,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开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来我局已把本级政府处置的2起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事故调查报告的形式全面发布到门户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历年累积公开政府信息168条。主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网站公开、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备查、刊发工作简报、局机关现场受理申请及公众宣传媒介报道等5种。据统计,自网站建立以来,信息公开专栏的访问量累积达157797人次。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按照《鲤城区政府政策解读工作规则》要求,以门户网站为解读主要渠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做好科学解读。今年来,共在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条。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今年来,回应网上咨询2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公众咨询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至2016年,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需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七、附表 

      2017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1 

      16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1 

      16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 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鲤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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