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应急局 时间:2021-01-06 09:2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电话:22355951;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鲤城区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鲤城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应急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行政许可决定26件,行政处罚12件,政府集中采购271774元。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2020年,我局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为安全生产和救灾减灾信息发布,其中:通过网站公开安全生产执法类信息14条,安全生产动态类信息27条,救灾减灾类信息8条。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部署,编制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依托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全年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及时发布重要时段、重要事件、重要工作的信息,围绕公众关心事项加强政策解读,今年来共转发政策解读4篇。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202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登记、分类、统计、保存,移送档案馆、图书馆,2020年共送交主动公开信息安全生产类文件9件,工作动态类1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鲤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开栏目,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严格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工作。2020年,通过“鲤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报道、提示信息7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完善工作机构。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确保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 扎实推进规范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咨询回复和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5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

      0

      1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2717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有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二是政务公开要求越来越高,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高要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下,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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