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6-07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泉鲤政财〔2025〕3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31
福建省财政厅: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2023-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监〔2024〕5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泉州市2023-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泉财采监(2024)41号)和《鲤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24〕84号)文件规定,我局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对承接我区集采项目的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了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单位自评、现场考核、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等形式,考核内容分五大类,二十六个项目,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通过考核组的认真检查考核,并与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实确认,形成考核报告。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队伍及场地建设情况。
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人,负责政府采购专职人员7人,其中有3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占专职人员总数的42.86%,4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占专职人员总数的57.14%。人员岗位设置方面,能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岗位设置相对合理;场地设置和硬件设施基本满足开、评标需要。
(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能严格执行下达的采购计划,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较为规范地运作代理业务。规范开评标流程,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纪律,评标方法,采购文本和格式等,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落实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三)抽查项目完成情况。
随机抽取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鲤城区机关大院(政务服务中心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50502]FJKY[GK]2024001),总预算金额1272.19万元,中标总金额1228.32万元,节约资金43.87万元,节约率为3.45%,按规定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代理的该项目未出现质疑、投诉、举报情况。
(四)公司制度建设情况。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制度,包括基本业务操作制度(工作流程控制制度)、配套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内控制度(经办、复核和签发岗位职责制度)、内控制度(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内控制度(采购人员工作纪律)、内控制度(廉洁准则)、内控制度(奖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内控制度(限时办结承诺制度)、内控制度(内部保密管理制度)等,规范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采购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考核小组查验了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和制度建设情况、随机抽查1个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鲤城区机关大院(政务服务中心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50502]FJKY[GK]2024001)档案,并向被抽查项目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发放了调查问卷。
检查存在以下问题:
(一)该公司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廉政教育较少,只有4人次;自查有内部业务培训但无佐证材料。
(二)该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六:“拟派人员资历情况中共8次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要求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操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的执业水平,要按照这次考核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按规定做好整改工作,共同营造好我区营商环境,该公司已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我局。
三、考核结果
综合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查自评报告、调查问卷和考核小组抽查等情况,福建省坤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考核分数为 89分(详见《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表》)。
附表:《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表》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泉州市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