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6-07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政财〔2025〕36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7
    鲤城区财政局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小额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5-04-07 16:42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主管部门:

      为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小额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机制的通知》(泉财采〔2025〕92号)转发给你们,请大家遵照执行。

      附件:《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小额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机制的通知》(泉财采〔2025〕92号)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5年4月 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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