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2-0900-2023-00009
    • 备注/文号:泉鲤发改审〔2023〕1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1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元街道灾后重建修复工程二期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09-01 15:5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开元街道灾后重建修复工程二期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做好 “杜苏芮”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2023〕4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开元街道灾后重建修复工程二期(项目代码: 2308-350502-04-01-608873)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开元街道灾后重建修复工程二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鲤城区开元街道辖区内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因受灾受损的新春、梅峰、梅山等社区房屋进行改造;对因台风导致损坏的西湖社区道路和梅峰社区、梅山社区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1.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 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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