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04 08:57

    泉鲤发改201581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5158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fgj.qzlc.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庄府巷24号鲤城区政府大楼4号楼622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5770;传真:0595-22488970)。

    一、概述

       2015,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突破口,列入工作日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日常具体工作联络协调由办公室负责,全局各业务股室均设定一人兼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根据机构、职责调整以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领导小组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局年度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

       结合发改局人员变动情况实际,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形式,适时进行培训,让各业务股室人员及时掌握各级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使全局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有了深刻的认识,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时限有了基本的把握,对全局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有了明确的了解。

    (三)加强沟通合作

       积极加强与宣传部以及我区主流媒体的沟通和协调。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结合发改局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各类媒体对可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四)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按月公开。

    (五)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结果通过发改局网站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采用规范发文稿,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

    (七)公开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发改工作、区经济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从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监督检查等方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及时更新。

    (九)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继续强化招标投标监管,开标前招标文件备案项目54个,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和资格审查关,对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加强事前监管;严格落实开标前招标信息的发布和开标后中标公示的发布。开标后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项目47个,严把跟踪核实关,加强事后监管。

    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基本杜绝了规避招标和场外交易的现象,规范交易程序,努力营造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的交易环境。有形招标市场逐步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确保了招投标结果的公正透明。2015年累计完成工程招标项目56个,工程预算价6.1352亿元,中标总额5.0851亿元,节省资金1.0501亿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份,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1、机构职能;2、非行政许可;3、政策法规;4、部门文件;5、行政许可;6、服务类;7、服务指南;8、扩大内需政策。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三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执行度,按时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2003年至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电子化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应用范围。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内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交流,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办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的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全局工作的动态。三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四是完善政府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附表中数据截止20151231日。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份,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2

    21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2

    21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1231   

     

     

     

    抄送:区政府办。

    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12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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