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8-30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鲤环保〔202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1-14 11:5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于鲤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鲤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9号楼506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5767;传真:0595-223550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和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照《鲤城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发布环境质量、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等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信息382条。

      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同步链接被解读原文,发布政策解读文稿1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级环保重要政策解读稿件25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发布答复信息2条;发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信息7条;开展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平台渠道主动向社会征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网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按照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66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6条;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作用,多渠道向群众公布政务信息、趣味科普环保知识。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398条,通过“鲤城环保”微信公众号推送28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把信息公开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安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将年度信息公开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解落实到股室、下属单位,并由局办公室牵头督促指导,每季度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及时发布工作提醒,保证信息公开全面、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以下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趣味性、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突出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大决策事项民意征集,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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