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6 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617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鲤城区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由201611日至1231,通过局网站(网址:http://hbj.qzl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9号楼506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5767;传真:22355021)。

        一、概述

    2016年,鲤城区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围绕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和群众诉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把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环保工作总体安排,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由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的第一责任人,由局办公室作为牵头科室具体负责环境保护信息的收集、发布,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更新和信息发布,形成领导主抓、科室分工协作、有关各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同时,对接年度对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门户网站各版块信息更新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明确公开内容、责任股室、公开时限等要求,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鲤城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鲤城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鲤城区环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主办股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不能确定公开属性的送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核环境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2016年,我局不断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作用,开辟并推进鲤城环保微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建设,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开辟并新建了鲤城环保微官网,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大力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2016年共推送信息198条。

    (四)突出公开重点,保障环境权益

    1.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一是大力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通过链接市环保局网站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每日空气质量信息,在鲤城区环保局网站发布空气空气质量信息14条、水环境质量信息6条。二是大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信息,做到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6年发布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信息254条。三是大力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发布信息57条,其中重点污染源信息5条、总量控制信息4条、污染防治信息12条、排污费征收信息3条、监察执法信息22条、行政处罚信息10条、环境应急信息1条。

    2.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按要求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级、市级取消、下放、调整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并将调整后的权力清单目录向社会公开。经过多轮梳理、动态调整,目前我局保留并公布区级行政权力清单8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一是按照互联网+政务,加强网上办事栏目建设,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等行政指权运行过程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办件查询、常见问题等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方便服务服务查询办理;二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在局网站公布排污费征收情况、在下属环境监测站办公区域上墙公示专业性服务收费标准清单,接受监督。

    4.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和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按规定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信息、2016年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公文信息12条,其中,机构人事类信息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4条。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类信息507条,其中环境质量信息20条、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全过程信息254条、污染源监管信息57条、环境宣教信息13条、公告公示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142条、行政权力运行及预决算等其他信息1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6年,鲤城区环保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区档案馆、鲤城环保微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公众查阅点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积极解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新政策,在局网站进行全文转发;并就群众关切的市、区关于黄标车提前淘汰的政策,通过在线访谈栏目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6年度,针对群众关切的黄标车淘汰、环保投诉等环保问题,举办网上在线访谈4次,与广大网友实时交流;同时依托“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上部门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2件。其中来信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经查,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已按程序要求答复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并告知查询获取方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而收取过任何费用,所以不存在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尺度较难把握。虽然《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也同时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此类信息公开尺度较难把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非正式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还有待推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规范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用于规范工作人员依法政府信息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19

    246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19

    246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3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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