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3 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于鲤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qzlc.gov.cn/zwgk/bm/hbj/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鲤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9号楼506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5767;传真:223550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度,鲤城生态环境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7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1条,机构职能类1条,行政许可类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9条。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2020年,我局重点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通过链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每日公开辖区空气质量,每月公开辖区水断面监测结果,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25条;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严格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信息197条;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依托“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加大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执法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发布环境监管信息59条。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鲤政办〔202027)要求,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市局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结合本级生态环境权责清单,多次征询相关业务股室意见,编制完成《鲤城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目录要求将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信息、行政处罚等内容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4. 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以网站为解读主渠道,在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同步链接被解读原文,发布政策解读文稿2篇;以微信公众号丰富解读方式,广泛运用图片、图标、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以“说人话”等白话式解读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全年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发布的环保重要政策解读稿件127条;依托“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上部门信箱,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受理并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信访投诉37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登记、分类、统计、保存、移交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把拟文关口,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所有信息发布前,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发生泄密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台账登记制度,及时登记文件分类、信息名称、文号、索引号、文件生成日期等信息,形成目录集中管理。三是严格按时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年度主动公开政府公文信息12条,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公开目录及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度,我局积极探索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一是加强线下平台建设,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栏,按时限要求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公开文件材料。二是加强线上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环境保护信息发布重要平台的作用,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2条,环境保护相关信息289条;强化“鲤城环保”微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主动推送信息22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组织领导情况。我局把信息公开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安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

    2. 制度建设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认真执行《鲤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鲤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鲤城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等三项工作制度,做好信息的范围界定和程序规范工作;二是建立内容保障机制,按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门户网站各版块信息更新要求,将年度信息公开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解落实到股室、下属单位,并由局办公室牵头督促指导各股室、站、队及时更新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重点工作信息动态;三是落实政务公开自查督办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及时发布工作提醒,切实做好整改,保证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全面、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35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67

    8

    行政强制

    0

    7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深度不够,与公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政策解读方面薄弱,今年发布相关的政策法规解读较少。

    2.下一步具体做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扩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断充实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版块,保障公众便利获取环境保护相关信息。二是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坚持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原则,及时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及回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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