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15: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于鲤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鲤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9号楼506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5767;传真:0595-223550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和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照《鲤城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发布环境质量、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等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信息382

    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同步链接被解读原文,发布政策解读文稿1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级环保重要政策解读稿25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发布答复信息2条;发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信息7;开展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平台渠道主动向社会征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网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按照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66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6条;向区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作用,多渠道向群众公布政务信息、趣味科普环保知识。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398条,通过“鲤城环保”微信公众号推送28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把信息公开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安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将年度信息公开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解落实到股室、下属单位,并由局办公室牵头督促指导,每季度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及时发布工作提醒,保证信息公开全面、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以下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趣味性、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突出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大决策事项民意征集,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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