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0-00036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0〕9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06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成立鲤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20-11-06 16:06

    各街道办,区属各中小学: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根据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要求,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自闭症等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泉教办综[2019]55号)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成立泉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泉教初[2020]7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鲤城区特殊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科学管理,进一步做好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鲤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会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鲤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

    (一)鲤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

     长:黄志勇   鲤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李  峥   鲤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庄佳勇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玉燕   鲤城区残联副理事长

     : 车卫东   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倪立峰   鲤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与福利慈善股股长

    黄君有   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主任

    苏月清   鲤城区未成年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主任

    林雪芳   鲤城区开智学校校长

    梁建生   鲤城区开智学校书记 

    下设联络组:

    唐绿蓝   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蔡毅君   鲤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与福利慈善股干部

    刘智坤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负责人

    董凯航   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干事

    (二)鲤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各专业组成员名单

    1.视力障碍专业组

    甘昭良(组长)泉州师院特殊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教授

    郑碧涛    鲤城区开智学校副校长、高级教师

    郑东洋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主任、特级教师

    林双红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高级教师

    胡建民    福建医科大学附二院  主任医师

         福建医科大学附二院  主治医师

    2.听力障碍专业组

    杨锦龙(组长)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副教授

    马丽丽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团委书记、高级教师

    杨冬琳    鲤城区开智学校     一级教师

    郑朝晖    福建医科大学附二院   主任医师

           梁振源    福建医科大学附二院   主任医师

    3.智力障碍专业组

     翔(组 长)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副教授

    梁建生    鲤城区开智学校   高级教师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高级教师

    曾润玲    鲤城区开智学校   一级教师

    陈元林    泉州市第三医院   副主任医师

    李丽霞    泉州市第三医院   副主任医师

    4.自闭症谱系等精神障碍专业组

    吴春玉(组长) 泉州师院特殊教育专业主任、副教授

    林雪芳    鲤城区开智学校校长   高级教师

    郑碧涛    鲤城区开智学校副校长  高级教师

    陈元堂    泉州神和医院    副主任医师

    林丽丽    泉州神和医院    主治医师

     

    鲤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鲤城区教育局,由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车卫东兼办公室主任,鲤城区开智学校校长林雪芳、书记梁建生兼办公室副主任。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或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批准。

    二、鲤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鲤城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部署;

    2.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3.对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科学指导;

       4.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5.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6.协调处理我区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三、鲤城区特殊教育康复需要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工作流程

    学龄前特殊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评估。

    每年3月,由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向区教育局提供学龄前已办证残疾儿童基本信息和全区备案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在训残疾儿童基本信息及机构出具体的评估资料。每年4月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进行综合分析、整体评估,提出安置意见及矫治和康复的医学指导意见。每年6-7月,区教育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特殊教育资源,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按其接受教育能力,就近进入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通过提供送教(送康)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鲤城区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教育康复巡回指导。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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