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1-00051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1〕14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1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项目通知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1-10-21 17:32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

      为切实提高鲤城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普及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常态化应用,推动我区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鲤城教育现代化,促进地区教育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项目。该项目由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主办,福建开放大学承办,现将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鲤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员)。

      二、培训安排

      (一)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1.培训对象:鲤城区属各学校骨干培训者:管理者——(进修校校长、培训部负责人、各校校长、教学副校长、信息化中心负责人);指导者——(进修学校教研员,市级专家组成员,校级信息技术及各学科骨干教师)约150人。

      2.培训时间:2021年11月2日--3日,为期2天。

      3.培训方式:钉钉直播+集中听课。

      4.培训地点: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室

      5.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1《鲤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骨干教师(管理者、指导者)培训班课程表》

      (二)“全校推进”之网络研修、校本研修培训

      1.培训对象:鲤城区属学校全体教师

      2.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待定,培训内容:按需自主选学25学时网络课程,25学时完成研修任务(课程、任务以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为维度,每个维度按照核心课程、方法课程、工具支持、案例示范四个模块设计相应微课程、微案例,全面覆盖30个微能力,适应选择不同信息化教学环境、不同信息技术应用微能力点)。

      三、培训费用

      学员的培训费用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专项经费列支,培训机构不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用。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校按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全员参训,以学校为单位收集汇总全员参训人员信息,于2021年10月29日前填写好《2021年泉州市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2.0培训信息表》,报送至邮箱: Lcjspx2007@126.com,联系人:区进修学校黄老师。

      2.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意识形态管理、培训备案、绩效管理、学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3.培训考核:

      参训对象需在规定的培训时限内完成25学时网络研修学习及25学时校本研修任务,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将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未完成者不予结业。

      4.项目实施责任人

      (1)福建开放大学责任教师:林津,办公电话:0591-87808562。(注:为确保接听,请于8:30-12:00,14:30-17:30期间拨打)

      (2)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责任教师:黄老师;

      请学员扫码入群,进群后第一时间修改群内昵称:“名字+学校”,以便于培训管理。

       

      附件:1.《鲤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骨干教师(管理者)培训班课程表》《鲤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  

      升工程2.0骨干教师(指导者)培训班课程表》

      2.《2021年泉州市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2.0培训信息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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