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3〕3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2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3-04-03 15:17

    鲤城地面各中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2023] 2号)精神,结合鲤城区实际情况,现将鲤城区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有关工作(以下简称“体育中考”)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鲤城区2023年体育中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鲤城地面各中学2023年体育中考工作。

      组  长: 黄劲松  教育局党组书记、教育局局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副组长: 黄志勇  教育局副局长

      吴燕孺  教育局副局长

      蔡  挺  教育局副局长

      许景阳  教育局党组成员、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志强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陈进火  区教育系统党委委员

      庄月芳  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杨建国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校级督学

      成  员: 何雅真  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傅森泫  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股负责人

      王  达  区教育局校安股正股级干部

      黄武汉  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李维瑜  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陈  殷  区教育局人秘股副股长

      二、考点设置

      本考区设立泉州七中江南校区考点。

      考点主  考: 黄劲松

      考点副主考: 黄志勇   吴燕孺   蔡  挺   陈志强   

      陈进火   王  达   黄武汉   

      下设四个职能组

      (一)测试组

      主要职责:落实、执行有关体育考试的各项规定,选聘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

      组  长:王  达  何雅真

      测试工作成员:王  琳  唐自鸣  陈佳敏  林清芳  

      监考人员名单另发文通知

      (二)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确保场地、器材安全使用,做好供水、供电保障工作,为考务人员、考生提供后勤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考点氛围布置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组  长: 李维瑜  陈  殷

      成  员:陈宝真  汪旭东  林荟子  

      考点后勤工作人员7名。

      (三)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考风、考纪监督工作。

      组 长: 齐婕颖

      (四)医务安全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体育中考医务安全应急预案,考试期间,考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及考场内医务和救护工作。

      组 长: 杨建国   傅森泫

      成 员: 陈木水   蔡宗泽  林谋川    鲤城公安分局警察2名,鲤城区卫健局派驻医务人员2名(配备救护车1辆及医生护士各1人,配备AED除颤仪),考点保卫工作人员6名,各校校医。

      三、考试对象

      泉州市2023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回原籍考生)。

      四、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

      五、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分值

      根据《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今年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升学考试中,体育中考总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

      1.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4分)

      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中的水平四(7-9年级)、《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水平四中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内容和标准”作为基本内容,共设16小题,每小题0.25分,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2.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36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4号)精神,为更加安全有序开展今年体育中考测试工作,经综合研判,取消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中必考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泳姿不限)项目,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体育中考成绩。抽考类和抽选考类项目按原公布项目进行。

      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测试项目及分值表

      类别

      考试内容

      分值

      权重

      备注

      必考类(一)

      体育保健知识

      体育健身知识

      4

      10%

      每位考生都要参加笔试

      必考类(二)

      男生

      10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15

      37.5%

      取消考试,相应成绩按满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女生

      8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抽考类

      篮球:运球绕杆往返

      5

      12.5%

     

      抽选

      考类

      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

      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

      立定跳远

      16

      40%

      考生按性别从中自选两项考试,每项分值8分

      (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六、考试时间

      (一)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按省教育厅通知时间,《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中考《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单独一个模块,考试时间合计为100分钟,即原《道德与法治》考试时间为90分钟,增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时间10分钟。

      (二)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

      体育中考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项目测试,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现考试测试的全面电子化以及考场的全程视频监控拍摄。

      1.考试时间为4月中旬至5月上旬,泉州一中学府校区、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六中、泉州七中、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凌霄中学、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现代中学、泉州科技中学、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在鲤城考区参加测试。(各学校具体考试时间及日程安排另文通知)

      2.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特殊天气除外)。

      3.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或非人为因素造成考试过程中断的,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

      4.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因天气等原因确需中断考试的,鲤城区教育局将在统一安排的本地考试时间内进行调整安排,原考生已考的项目不重考。如在本地考试时间内无法完成考试的,则需报市教育局,进行全市统筹调整安排。

      七、计分办法

      (一)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为分数制,满分40分。

      1.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必考类(一)满分4分,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评卷工作和中考其它科目一样由市级组织实施。

      2.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共4个测试项目,满分36分。其中必考类(二)项目满分15分,抽考类项目满分5分,抽选考类项目满分16分(每个单项8分)。每个测试项目按满分100分的评分标准计分,四个项目得分按权重比例相加后,以满分36分折算成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二)根据中招细则计分办法,各项目考试成绩得分相加后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方法为: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三)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生每项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在考生考完当天所有项目后,应组织考生对成绩进行签字确认。

      八、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免考的说明:“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理论考试,免测成绩原则上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对我区免考、缓考的申请和计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免考

      1.申请对象: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含因新冠感染引起的重症)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含因新冠感染引起的重症)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件;近三年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检查报告单。

      以上材料由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注明考生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

      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见附件2),注明免考原因,报鲤城区教育局审核。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鲤城区教育局审核后并统一组织学生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免考申请汇总表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4.计分方法:免考考生体测成绩按必考类15分加上当年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测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的抽考类和抽选考类平均分的8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缓考

      1.申请对象:进入考场前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因新冠感染“正阳”及处于康复期)不能按时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2.申请材料:

      (1)缓考申请表;

      (2)伤病考生需要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3)女生生理期、新冠感染“正阳”及处于康复期的考生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

      考生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3),注明缓考原因,报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医务专业人员统一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缓考申请汇总表加盖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在体育考试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缺考项目按0分计算。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确实无法完成考试,可申请缓考。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缓考处理,并填写《缓考申请表》,报鲤城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准予缓考的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原则上由我局组织在当地考点或协调统一集中至就近的后续其它县(市、区)考场参加缓考。在统一考试结束后尚未组织缓考的,由市里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进行。

      4.计分方法:在缓考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伤病原因无法完成考试,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分数计分,未考的项目考生可申请免考,选择免考的项目需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免考处理,免考的项目按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该项目平均分的7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并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三)其它事项

      1.我局将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考生获准免考后,不用也不得再申请参加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其免考(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未经批准无故缺考的,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以0分计算。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2.回原籍考生与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组织、管理。在鲤城区以外就读需回原籍参加录取的鲤城户籍应届考生、鲤城户籍的往届考生或鲤城学籍但非泉州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到鲤城区招考中心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

      3.体育考试同属中考学科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九、考试工作经费

      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命题、制卷工作经费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评卷统分由市教育局负责,区属中学中考体育工作(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经费由区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安全工作

      (一)各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制订体育中考工作方案及应急工作预案;要教育引导考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组织考生签订考试安全承诺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各校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泉州七中江南校区考点须设医疗救护点,安排专业救护人员,配备救护车辆、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材。在体育考试期间,各校必须指定一位校级领导和初三年段长作为领队教师,负责中考体育测试工作,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校领队教师在本校学生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时应提前到位,注意交通安全,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选派校医配合考场医疗点工作人员,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

      (三)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有条件的学校可在考前组织模拟测试,帮助考生熟悉考试流程适应考场环境。

      (四)体育中考期间,如遇气象风球信号橙色以上(橙色、红色、黑色),当天体育考试自动停止,并停止一切户外活动;考试过程中如果遇暴雨天或器材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时,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当天的考试。重新考试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加强体育考试数据的保密工作,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生成绩和录像资料做好刻录,确保考试数据安全性、可靠性,同时备份送交纪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组以备存查。

      十一、注意事项

      (一)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务组,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区域实行全封闭,考务人员一律带牌上岗。考试封闭区域内的通讯交流一律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专用对讲机,禁止任何人员使用手机或自带无线电通讯设备。原则上,考务人员不得监考本校考生。

      (二)考点设在泉州七中江南校区。考点门口要悬挂“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鲤城区泉州七中江南校区考点”横幅,于考试前一天完成。考生凭准考证入场,送考教师不得进入考试现场。学校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三)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00,下午2:30开始测试。各校根据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并组织考生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活动。

      (四)监督组应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考务人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防裁判冒名顶替、学生替考、成绩录入弄虚作假、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对有争议的事项做好纪录、及时报告。对考试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中考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我区监督举报电话为:0595-22390240。

      (五)建立体育考试仲裁制度,主考、副主考负责对本地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争议事件进行仲裁。考生对体育考试有异议的,应在考试现场向考官反映并提交书面申诉,由主考、副主考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安排如有调整,将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缓考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1. 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

      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2. 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

      申请表

      3. 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缓考

      申请表

      4. 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场特殊情况记录表

      5. 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对象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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