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3-10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政教〔2024〕1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1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2024年初等与学前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2-23 09:39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小学、幼儿园、区开智学校:

      现将《鲤城区教育局初幼特教2024年工作要点》及《2024年初幼特教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遵照执行,并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学校(园)工作计划。

      附件: 

      1.鲤城区教育局初幼特教2024年工作要点

      2.鲤城区2024年初幼特教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鲤城区教育局初幼特教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我局初幼教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创建“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目标,以“促公平、强质量、树品牌”为工作重心,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普惠融合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深化改革,促进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让就学入学更加便捷、阳光。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2〕5号)文件精神,2024年在公办小学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建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与市级进行融合,推动在线联办,确保各级互联互通,制定《鲤城区小学“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服务指南》。入学报名实现“网办”“掌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落实新课标理念,针对当前教师教学方式比较单一,灌输式教育方式仍然存在,引导学生深度参与不够的现象,协同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全区教师开展学科教学专题研讨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多元课堂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质量。

      3.深化考试评价改革,进一步强化评价导向作用。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小学质量监测日常监管制度,探索完善德智体美劳等过程性评价办法,落实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4.推进“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加快老城新区优质均衡发展。2024年拟新增“5G+专递课堂”区级结对帮扶试点校:鲤城区实验小学与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与鲤城区新步实验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常泰校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与泉州市金浦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与泉州市明新中心小学。区教师进修学校应根据各“5G+专递课堂”试点校在管理平台开课、磨课、备课、教研活动模块的使用次数和效果进行横向评比并给予指导。通过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老城新区校际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扎实开展“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展示交流活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各共同体建设学校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合作交流,不断优化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扩大我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整体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切实发挥我区名优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各名优校要根据《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评价方案》的考核评价内容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区教育局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开展区级评价并汇总报市教育局抽查。

      6.组织开展2024年度“强质量、树品牌”小学教育教学开放展示交流活动。聚焦课堂教学质量,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包括小学“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及深入推进新课程新课标主题展示交流活动。

      7.开展第九批“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申报创建工作。2024年,完成泉州市前店南山小学、泉州市黄石小学、鲤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的区级核查和省、市两级的评估认定,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8.加强教改实践和科学教育。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培育建设一批省市级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遴选、创建省、市级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不断优化教案、学案设计,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探索项目式、跨学科学习,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提升学生自主解决问题能力。组织遴选实验教学精品课程,甄别、培育、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模式。  

      二、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努力控制班生规模和办学规模。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成果,按照标准班额招生,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确保2024年小学一年级班生数不超45人,其他年级51-55人班额占比与2023年相比“只减不增”。

      2.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要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3.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各门功课,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活动,全面执行小学“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科学统筹好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

      4.进一步规范教学用书、教辅材料和校园内课外读物的征订管理和使用。各校要规范教学用书目录管理,进一步完善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管理机制,继续落实进校教辅征订工作全部通过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运行,落实学生自愿购买和学校无偿代购服务工作。

      5.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提升学籍信息化管理水平。学籍管理员要熟悉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加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应用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认真审核学生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完成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入,更新和省内转学、跨省转学等各类学籍变动。

      三、推进“双减”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常态化推进“双减”落实。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一县一品”“一校一品”减负提质增效系列活动,认真学习推广全国全省“双减”典型案例改革成果,健全完善学校作业管理机制,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及时总结和挖掘作业管理的好经验,进一步提高作业管理与设计水平。

      2.聚焦常态长效,强化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各校要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教学规范管理意识,把落实好教学常规工作同落实中小学“双减”和“五项管理”有关要求结合起来,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引导教师围绕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六个维度切实抓好教学常规工作。校长和教师要提高课堂教学40分钟教学效益,主动将课间10分钟还给学生。

      3.继续开展小学生读书行动。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8部门印发的《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重视指导学生开展经典阅读,注重方法引领,加强书香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和浓厚氛围,把开展读书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奠基。

      4.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让课后服务提质增效。深化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2+N”模式,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开展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观测研究等,加强对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指导,引导支持有兴趣的学生长期、深入、系统地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遴选推广泉州市第三批、第四批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开展课后服务展演活动。落实课后服务“五个严禁”要求,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政策,规范课后服务管理,支持探索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准入标准,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各校要探索建立实施课后服务育人成效反馈制度定期向学生家长反馈,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5.组织开展2024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各小学可组织教师登录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fjedu.cn)进行集中点播学习。通过观看“精品课”、学“精品课”,促进学科教学在信息技术、线上线下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6.深化“双减”工作,强化日常督查。通过区教育局编印的《课改通讯》开设的“双减新样态”栏目,及时总结报道各校“双减”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开展全区中小学“双减”工作典型经验交流。

      四、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凸显学校办学特色

      1.强化美育的育人功能,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充分发挥艺术课程在学校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美育价值与功能,强化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健全课程教学实施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大力推进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按照各学段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艺术相关课程,创新教学方法,丰富课程资源,提高教学质量。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激发学生积极性,提高学生参与度,展现学生自信和风采。各小学应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艺术选修课程和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满足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

      2.树立融合美育理念。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校艺术展演机制,让每名学生都有展示的机会和平台。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渗透与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鼓励特色发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新格局。

      3.全面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打造办学(园)特色。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开发地方戏曲、民间美术和闽派文化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课程资源,丰富校本课程。推进各校艺术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开设社团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内开设校园“非遗传承人工作室”。巩固提升“班班有歌声,班班有美展,校校有校歌,校校有校标”活动成效,遴选和组织优秀学生艺术团、艺术作品参与各级展演展示活动。

      4.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重在关注学生个体成长,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全面考查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

      5.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实施学校体育和体教融合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积极搭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特色平台,推进学校常态开展体育大课间、校园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等校园文化活动,推进体育艺术“2+1”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落实示范引领,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1.创建示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组织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测评指导,2024年将推动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推动泉州鲤城铭悦中心幼儿园创建“区级示范性幼儿园”。进一步培育省级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2.探索幼儿园融合教育新模式,办好融合试点园。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充分利用鲤城区开智学校的特殊教育资源,支持区进修学校兼职教研员联合部分公办、民办园协同开展市级课题《学前融合教育“医康教”合作模式的研究》,探索构建“医疗、康复、保育、教育”四位一体的融合教育模式,切实提高残疾儿童的融合教育水平。

      3.继续深入开展片区联动教研,促进学前保教质量全面提升。深化保教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文件精神,重视幼儿园地方本土资源的开发与科学利用,加强生成式探究性主题课程构建,以课程游戏化、生活化项目研究为载体,确保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实现。以推进“均衡优质、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层级式片区联动教研为主要平台,以区域活动和游戏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动研训活动,推进片区联动教研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各幼儿园和小学就近结对常态化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关注儿童主体的角色诉求,厘清幼小衔接的本质要求,将入学准备渗透在幼儿园三年生活中,做“看见儿童”的幼小衔接,并通过优秀教研成果推广,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成长和保教质量的全面提升。

      4.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调整,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力争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惠率达90%以上。

      5.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大对幼儿园名称、特色课程、课程教学资源等的监管力度,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杜绝“小学化”倾向。开展幼儿园年检工作,继续实行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登记注册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确保幼儿园办学依规、合法。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的年审、评估与审批工作。

      6.进一步规范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幼儿园班生规模,积极稳妥消除幼儿园大班额。

      7.加强集体办幼儿园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集体办幼儿园、国企举办的幼儿园依法依规做好区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管理工作。

      8.深入实施“教育过江”工程。培育新的“名优校(园)+”教育共同体,通过举行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专家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宣传和推广,形成鲤城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六、坚持关爱行动,推进特殊教育普惠融合发展

      1.推进融合教育,优化融合教育教学质量。实施《鲤城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加强对全区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1至2所残疾学生达5人的学校参加泉州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基地校的申报评选工作;开展资源教室运行成效考核评价、市级随班就读基地校(园)、融合教育示范校(园)评估工作,按5万元/所进行奖补。组织普小与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参加鲤城区融合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

      2.进一步做好孤独症儿童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扩大孤独症儿童招生规模。除特殊教育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都应优先接收、不得随意拒收片区内能够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各随班就读基地校原则上实行大片区招收孤独症等残疾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随班就读基地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接收片区外的残疾学生。根据残联部门提供的孤独症等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利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加强入学情况动态监测,巩固提升残疾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积极与卫健部门沟通,及时获取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信息,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做好评估和教育安置。

      3.推进改革融合教育发展。推动融合教育试点校(园)至少配备1名专职特教教师,支持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积极开展教改实验,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组织遴选融合教育典型案例。支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办学,推进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深化“医教结合”改革实验,加强普通学校与专业医院和康复机构的合作,扩大医康教融合教育试点工作覆盖面。

      4.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积极探索优化孤独症儿童融合康复训练和教育培养方式,提高教育康复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2

      鲤城区2024年初幼教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二月份:

      1.1月10日(星期二)统一安排全区小学期末考试(其中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2.组织参加2024年鲤城区“宋元泉州·龙翔刺桐”教育系统创意花灯展活动。

      3.做好学期末各项工作总结,制定鲤城区初幼特教2024年工作实施意见。

      4.组织开展鲤城区2024年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第二十五届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评选。

      5.小学、幼儿园2月25日开学,2月26日正式上课。

      6.报送2024年春季小学、特教、幼儿园快速报表。

      7.学校(园)、各组团小片区、“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学校制定各项工作计划。

      8.调研推进2024年秋季“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建立鲤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三月份:

      1.举办“阳光下成长”2024年鲤城区中小学生艺术作品评选活动。

      2.印发《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鲤城区小学、幼儿园、特教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3.组织各组团片区开展小学教学常规管理互检。

      4.组织遴选全区各小学、幼儿园教学开放活动实施方案。

      5.研究出台2024年秋季鲤城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6.组织专家对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进行区级核查。

      7.组织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申报工作。

      四月份:

      1.小学毕业班学生情况统计。

      2.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3.组织开展2024年“基础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市级遴选。

      4.组织开展“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展示交流活动。

      5.遴选泉州市第三批课后服务典型案例。

      6.迎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回头看”跟踪督查。

      7.深化“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服务,建立泉州市级“小学入学一件事”融合平台。

      五月份:

      1.组织开展第九批创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区级核查。

      2.组织开展鲤城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

      3.迎接开展第十三期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4.开展小学、幼儿园、特教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5.组织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迎接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验收。

      6.开展“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

      7.组织开展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开放日活动。

      8.下发2024年春季期末工作安排通知及2024-2025年学年度小学、幼儿园校历。

      9.培育、创建一批省市级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

      10.开展资源教室运行成效考核评价、市级随班就读基地校(园)、融合教育示范校(园)等评估工作。

      11.组织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第十四期幼儿园园长跟班活动。

      六月份:

      1.开展“六一”儿童节庆祝及慰问活动。

      2.试运行鲤城区“小学入学一件事”融合平台。

      3.组织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小学“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展示交流活动。

      4.组织小学毕业生初招报名工作。

      5.组织参加2024年泉州市少儿电视艺术节暨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报名与选拔活动。

      6.配合开展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工作专项督导。

      7.区属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8.幼儿园各学段6月30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小学6月26日统一进行期末考试,6月29日学期结束,学生放假。

      9.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七、八月份:

      1. 组织2024年初招电脑派位工作。

      2. 组织2024年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3. 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新学年招生工作。

      4. 组织参加市级举办的小学、学前、特教专业研修培训活动。

      5. 组织参加泉州市第三十四届中小学生南音演唱、演奏比赛。

      6. 编辑出版《鲤城教育》

      7. 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的各项工作准备。

      8.组织参加市教育局开展的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教师上岗培训活动。

      9.加大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便民服务热线宣传,推进家长诉求“一线应答”,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九月份:

      1. 9月1日开学、正式上课,开展期初工作检查。

      2.报送2024年秋季全区小学、特教、幼儿园快速报表,落实全区初幼教事业计划。

      3.学校(园)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各组团小片区“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4.迎接市教育局开展的课后服务规范管理专项调研督查。

      5.组织参加市级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遴选,择优报送泉州市科学教育案例。

      6. 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层级式幼儿园片区教学教研联动。

      7. 组织第九批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接受市级评估检查。

      8. 组织小学、幼儿园市级“教坛新秀”参加市教育局开展的“送教下乡”活动。

      9.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10.组织专家对小学、幼儿园市级“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成效开展评价。

      十月份:

      1.举行鲤城区中小学西洋乐器(钢琴)独奏比赛。

      2.组织对鲤城区铭悦中心幼儿园开展“区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验收。

      3.做好参评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

      4.开展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年检。

      5.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6.组织第九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学校做好系统审核上报工作。7.遴选报送泉州市第四批课后服务典型案例。

      8.遴选报送泉州市融合教育典型案例。

      9.开展“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深入推进小学新课程新课标展示交流活动。

      十一月份:

      1.组织开展“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

      2.开展资源教室运行成效考核评价,组织申报市级随班就读基地校(园)融合教育示范校(园)的相关学校(园)接受市教育局评估认定。

      3.组织第九批申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学校接受省级实地评估认定。

      4.组织开展全区小学“双减”工作典型经验交流会。

      5.组织填报2024年秋季泉州市基础教育事业报表。

      6.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十二月份:

      1.组织参加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第九届颁奖大会暨泉州市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工作会。

      2.接受省教育厅对第九批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认定。

      3.接受省教育厅对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遴选认定工作。

      4.下发2024年秋季期末工作安排通知及新学期校历。

      5.举行鲤城区中小学师生“庆元旦·迎新春”合唱音乐会。

      6.进行2024年鲤城区初幼教工作总结,制定2025年鲤城区初幼教工作计划。

      7.编辑出版“课改通讯”、“组团专刊”、“《指南》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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